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效率,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取三措施提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强化统筹指导,压实考核责任。制定落实《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考核标准和流程。坚持从严审核原则,统筹指导工作人员从严从细,科学制定报送考核方案,切实做到分类施策、精准考核。平时考核周期原则上按季度进行,依托线上公务员考评管理平台开展,采取“日记录、周纪实、月小结、季考评”方法,促进平时考核落实落地。
强化过程把关,提升考核质效。成立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受理有关投诉,对有异议评估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将日常工作作为考核重中之重,完善形成“1+X”的平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1”即根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设立共性指标,“X”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担当精神、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内容,推动机关干部不断增强规矩意识、争先意识,做在经常、干在日常。
强化结果运用,激发考核活力。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至少一半以上“好”等次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干部中产生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好”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干部,由分管领导及时提醒谈话。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干部,由主要领导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今年以来,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人员中,提拔任用股级干部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