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是当前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一项紧迫任务。古蔺县委编办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在顶层设计上谋篇布局,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优化体制机制、深化赋权扩能等举措,着力破解基层“小马”和“大车”失衡问题。
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共治合力。坚持上下对应原则,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门,划入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基层治理相关职能职责,根据职责任务情况,最大限度核定编制、划转人员、保障力量,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治理多头管理、力量分散问题。突出优化协同高效,厘清社会工作部门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责边界,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职责体系,分清主办协办,形成基层治理合力。规范运行机制,明确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工作由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具体业务由党建工作机构牵头抓总,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等机构密切配合,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优化体制机制,创新行政管理。精简机构设置,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大职能,统筹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职能机构“7办1队1中心”,撤销乡镇(街道)所有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挂牌机构78个,规范工作专班、联席会议、临时性工作机制以及职能机构、功能性标识挂牌要求,防止变相增设机构。推行岗位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拓展乡镇(街道)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试点经验,重新修订乡镇(街道)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统筹使用不同编制身份人员,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减少管理层级,提高行政效率。
深化赋权扩能,重塑权责体系。深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县级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职能回归机关,规范乡镇(街道)执法队伍23支,试点下放人员编制11名,打造专业规范、上下协同、便民利民的执法体系。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职责准入制度,有序推进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运行情况评估,科学分批下放省政府赋权事项167项,收回乡镇(街道)无力承接的行权5项。完善派驻管理体制,修订《古蔺县县级部门派驻(出)乡镇(街道)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出)人员的人事、考核、经费管理等权限,进一步提升“马”力和“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