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6部门30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实施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调减非京籍家庭购房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调整通州区住房限购政策等政策措施。
通知提出,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一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切实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负担。二是下调房贷首付款比例。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下调至不低于15%,二套房贷由不低于35%(购买五环内住房)、不低于30%(购买五环外住房)统一下调至不低于20%。三是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作用。京籍二孩以上家庭购房的,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通知还提出,优化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一是缩短非京籍家庭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对非京籍家庭购买五环内住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由“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减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购买五环外住房的,进一步调减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符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房,明确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二是调整通州区住房限购政策。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按北京市统一政策执行。三是京籍成年单身人士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京籍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此外,通知还明确,北京市将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上述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