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燃”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9-27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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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小区楼道内的杂物都已被清理,也没有人往电梯里推电车了,我们住着放心多了。”2024年8月22日,遂平县检察院到部分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回头看”,查看问题整改情况时,小区的住户同检察官说道。

2024年2月,遂平县检察院在遂平县政协委员转交的提案中发现,遂平县辖区内部分居民高层住宅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无小事,收到线索后,遂平县检察院随即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了解情况,确定高层住宅小区消防隐患主要责任单位为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消防安全问题关系着居民的平安幸福,为了解行政机关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责任的履职情况,承办检察官向辖区内住户密集的住宅小区发放调查问卷,期间多名群众主动向检察机关反映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最终查明住建部门怠于履职的事实。

因消防部门与住建部门职权交叉,必须厘清责任、凝聚合力、才能实质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6月,遂平县检察院组织两部门召开座谈会,确定由具有实质履职效果的住建部门牵头,消防部门配合,推动问题解决。7月30日,遂平县院向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对涉案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规范整治,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情况排查。

8月12日,县住建局对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县住建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对建议问题逐项排查,清单管理,对单核查,消除风险点;与涉案三个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存在问题全面整改;要求全县75个物业在管小区全面开展自查和整改;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开展消防通道夜查工作,及时制止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持续落实整改。

2024年8月22日,遂平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邀请被监督行政机关、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发现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均已消除,物业服务企业持续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劝阻上报,整改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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