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发布2023年水土保持公报,泉州市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持续“双下降”,水土保持率提升至90.17%,迈入90“大关”,为泉州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靶向发力提升治理成效。多年来,泉州市着眼重点区域重点流失地类,锲而不舍、靶向发力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攻坚并取得较好成效。针对安溪、南安、永春等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市)制定“一县一策”工作方案;聚焦改善森林生态系统,对二、三重山和偏远、分散、林分结构较差、人为活动较少的水土流失区持续实施封禁、补植造林,推进林分结构调整;聚焦消灭水土流失斑,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崩岗治理,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十四五”以来,全市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4.12万亩,崩岗治理25个,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25条。其中安溪、南安、永春3个县(市)完成49.88万亩,占全市治理面积六成以上。2023年,3个县(市)水土保持率分别比2020年提升1.51、1.11、0.84个百分点。
多元投入推动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事业,需要政府、社会与群众的广泛参与。“十四五”以来,泉州市争取中央、省级资金0.9亿元,实施中央、省级重点治理项目27个,建设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村23个;市级财政落实水土流失专项治理资金6880万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5万亩。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强化市级财政投入外,泉州市大力推行以奖代补、村民自建、以工代赈等建设模式,多渠道增加水土保持投入,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如通过开展安溪、永春、德化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吸引社会投资2100多万元。
争先创优强化质效提升。以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为契机,聚焦生态好、环境美、产业强,对水土流失治理进行系统提升,构筑更加和谐的居住环境,深入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来,全市先后创建了安溪县湖头山都小流域、永春县、惠安县黄塘溪小流域、德化县云龙湖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示范创建活动促进了示范区水土保持工作提质增效,如永春县水土保持工作推动了初级版、中级版、高级版等三个梯次的“绿盈乡村”建设,乡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黄塘溪小流域示范创建推动了流域内生态农业发展,已建设各类设施温室大棚面积130多亩、微喷滴灌等节水灌溉面积近1000亩,创建紫山余甘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驻果蔬集约化智能育供苗中心1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2个,家庭农场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5家。
2024年,泉州市紧扣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截至8月底,全市已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4.81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69.93%,为打造山青水美地绿“海丝名城”贡献水土保持作为。(图片由李卫红 颜少清授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