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中管干部因江西新余佳乐苑小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被问责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任珠峰,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陈敏,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孙洪山在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3名中管干部因江西新余佳乐苑小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被问责

来源:央视新闻 2024-09-21 17:22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任珠峰,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陈敏,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孙洪山在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该事故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事故的发生是问题长期发展积累的结果,江西省和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不到位,对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未深刻汲取教训,对事故发生均负有责任。

任珠峰同志作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和分管人防部门、联系消防部门的省委常委、副省长,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欠缺,对人防部门排查整顿违法地下室不力、消防部门安全整治重部署轻落实等问题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

陈敏同志作为分管住建部门的时任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发现不足、重视不够,对住建部门长期未发现涉事建筑违规问题、长期放任冷库建设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

孙洪山同志作为分管教育部门的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教育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发现不足、重视不够,对教育部门在行业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任珠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敏同志、孙洪山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高琳琳】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