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烟草零售许可证有效期8月31日就要到期了,因为你门店的位置在实验学校100米范围内,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叶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具体要求,在中小学校100米范围内,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所以你的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就不能再延续使用了。”
“规定为啥不能在中小学周围设置卷烟零售点呀?”
“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孩子们远离烟草危害,《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明文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我明白了,国家规定的对,孩子健康成长是大事。我们做生意赚钱要讲良心,不能什么钱都挣,首先要依法经营,尤其是涉及孩子健康成长更要守法经营。”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员王新民对叶县实验学校周边商户李海燕进行政策宣传。
图为市场监管员在学校周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图/王宏
又是一年开学季,守护成长正当时。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学校周边大力营造无烟环境,叶县烟草专卖局积极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护航开学季。
在许可证管理工作中,该局严格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严把商户准入关,杜绝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零售户设置。同时,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原先设置的零售户逐户走访,积极劝导迁移经营,到期的不再延续,确保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危害。
“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并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及电子烟’警示标识。”市场监管稽查队长刘军浩向商户张成勋宣读《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卷烟承诺书》并履行商户签字手续。通过签订承诺书、告知违法“红线”等方式,提高辖区卷烟、电子烟持证商户监管力度,引导商户守法经营。同时重点加强对手机通讯店、自助售卖机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商户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不法销售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执法人员不定时对我们进行检查,看门店内有没有摆卖、暗卖卷烟、电子烟,并一再告诫我们禁止向未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叶县城区第二小学周边商户李存厚说到。
图为商户签订《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卷烟承诺书》 图/王宏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向未成年销售卷烟,由烟草专卖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在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卷烟专项治理工作中,联合执法人员向商户进行深入宣传。
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文具店、食杂店是监管工作中的难点,存在商户向学生暗卖卷烟的很大隐患。为此,叶县烟草专卖局强化部门联合协作,主动协同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充分运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散支烟”“电子烟”等违法行为,保持校园周边卷烟销售管控的高压态势。
“在下步工作中,针对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嫌疑的商户,我们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的行为,我们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持‘零容忍’,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不定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叶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宋宏伟说道。(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