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联动调解,14名员工忧“酬”变欢“薪”

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2024-08-29 16:00
2024-08-2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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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工资拿不回来了,孩子马上要开学了,正在为学费发愁,没想到今天领到钱了。”近日,一起涉及14名员工追索劳动报酬的纠纷在恩施市检察院与恩施市公安局共同努力下圆满化解,拿到工资的员工宋某连连道谢。

事情要追溯到2023年7月,朱某注册成立了恩施市某养生保健店,与14名技师、保洁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于8月陆续入职上班。没想到的是,该店因经营不善,自9月便开始拖欠工资,多次催要无果后,宋某一行人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收到维权申请后,劳动监察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养生店法定代表人朱某三日内支付14人工资。后又三次短信通知朱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劳动监察部门协助处理拖欠工资事宜。然而,朱某逾期仍未支付,并以各种理由推脱。

宋某等14名员工转而向恩施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调查了解到,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后,朱某仍未履行,现已将该案线索移送至恩施市公安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多次电话联系朱某,但其拒不到案,今年5月,朱某被恩施市公安局网上追逃,后被抓获。

恩施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法对朱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批准逮捕。

“承担刑事责任之后,不支付员工工资的民事责任依旧存在,这笔欠账你始终无法逃脱。”该院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共同对朱某进行法律教育,告知其拖欠员工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最终,朱某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后,便让亲属积极筹措资金支付拖欠工资。

8月12日,恩施市检察院与恩施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联合对支持起诉的恶意拖欠14名员工工资的欠薪案开展民事调解,民事检察官与办案民警一起听取朱某意见,并核对拖欠工资明细情况。

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后,朱某当场支付了宋某等14名员工工资6万余元。至此,14名员工持续一年多的讨薪路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该起‘欠薪事件’得以圆满解决,得益于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协同履职,以及公安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协商、合力调解。

下一步,恩施市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与多部门联合,推动实现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有效衔接,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王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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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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