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快手APP上寻找在不同直播间打赏的观众,冒充快手官方工作人员,以帮助退还打赏的钱为由,诱导被害人到指定直播间重新刷礼物固定证据,诈骗金额共计18289.30元。近日,经邹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决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宁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24年5月31日凌晨,何某某刷快手视频时,进入了一个女主播的直播间。主播说自己每天都会帮助十个家庭困难的人,是爱心主播,现在在打PK(是快手平台两个主播之间的对战,PK结束后,获得观众的助力值和礼物数较多的一方获胜),需要观众的支持与帮助。“如果帮忙刷礼物,打完PK后联系观众全额返还。”何某某想着自己又不会有损失,还能帮助爱心主播,就充值了14804元购买快币,给女主播刷礼物了。下播后,何某某等待返现时发现被女主播拉黑了。
何某某正在气愤、焦急之际,“快手管理员”加他好友,提醒其可能被骗了。后“快手客服”添加他微信,告知他刚刚被骗的14804元,官方可以帮助退还,不过需要他配合固定相关证据。近1.5万元钱能失而复得,这让何某某惊喜不已。他按“快手客服”的要求立刻充值了6000元的快币,到“快手客服”指定的主播“可可”的直播间刷礼物,“快手客服”称会在后台录屏固定证据。刷完所有礼物后,“快手客服”称证据已固定,等待审核即可,7天内会把刷礼物的钱全部退给何某某。
等了一个月,仍未收到任何退款的何某某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快手客服”系付某注册的微信小号,“可可”是宁某某的快手小号,二人是某传媒公司的员工,付某是经纪人,带着宁某某等人做直播,收到礼物打赏后公司与他们两人按比例分配。干经纪人多年的付某想到一个骗礼物的套路,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主播配合。2023年8月底,付某与宁某某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便与宁某某商量共同施骗。付某负责在直播间“抓人”,宁某某负责主播“收”礼物。
付某从全国“小时榜”搜寻收礼物多的主播,再进到其直播间翻看“榜一大哥”和主播的聊天内容。如果主播忽悠“榜一大哥”刷礼物打赏,付某就记下“榜一大哥”的ID。“我特地注册了快手小号、微信小号,都是‘快手管理员’‘快手客服’之类的名字,头像也是快手APP图标,容易让人相信我。”付某用“快手管理员”与“榜一大哥”联系,用帮助退钱的话术诱导其到宁某某的快手小号--可可直播间刷礼物打赏。
截至案发,二人以快手礼物形式先后骗得何某某等人1.8万余元。
7月24日,邹平市公安局将付某、宁某某涉嫌诈骗案移送邹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依法审阅案件材料,核实事实与证据。“具体骗了多少钱,我记不太清了。”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付某和宁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但是具体骗钱数额不确定。如果仅仅依据被害人的陈述确定诈骗数额,缺乏客观性。为补强证据,精准指控犯罪,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调取被害人给宁某某直播间刷礼物的记录,并依据快手官方价目表明确“烟花”“浪漫游轮”等礼物的具体价格。
经查,4月24日,林某某在宁某某直播间刷礼物被骗8666.30元;4月28日,石某某被骗6956.50元;5月31日,何某某被骗2666.50元。
8月6日,邹平市检察院以付某、宁某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诱骗何某某刷礼物帮忙打PK的女主播等人另案处理),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图片由董蜜、王霞授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