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母亲和7个子女的“和事佬”

2024-08-09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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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家家户户沉浸在团圆的喜悦中,而就是在这代表着幸福的节日里,一位八旬老人却一纸诉状将7个子女告上了法庭,这其中有何隐情呢?

这是远口法庭收到众多家事纠纷中的一例,收到这一诉状的远口法庭法官吴秀铃当即联系当事人,了解到当事人摔伤后无法行走,便立即来到当事人的家中了解情况。

(天柱县法院远口人民法庭法官 吴秀铃)

“我今年88岁了,养育了7个子女,没想到到老了,他们居然一个个都不管我,我要起诉他们!”老人怒气冲冲的对吴秀铃讲述自己的遭遇。

“老人家,你慢慢讲,是怎么回事呢?”吴秀铃亲和地对老人说道。

“可怜我那老头子,已经去世了。我们那个年代,吃饭都困难得很,我们养育了7个子女相当不容易,现在他们一个个都成家了,我现在吃得做不得了,他们一个个都不管我。”老人家情不自禁流下泪来。

听完老人诉说后,吴秀铃又到其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具体情况。村委会表示,他们也多次试图召集老人的子女,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进行调解,7个子女却相互推诿,甚至有的子女直接拒绝赡养老人,均未能调解成功。这样类似的案例不止一例,村委会也束手无策。

了解到这一现状,考虑到八旬老人杨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吴秀铃决定将该案的庭审现场搬到了老人杨某所在地的村委会。

庭审现场,老人杨某和其的5个子女到庭。“我建的房子和地现在都是两个老弟在享受,应当由两个老弟承担赡养义务,不应当由我承担。”“我分家的时候当时家里喂有两个大水牛,他们一分钱没有分给我,我种的谷子也没有拿给我,我结婚的时候我父亲和别人借了328斤的猪,猪钱是我自己还的,结婚收到的彩布、礼金也一分没有给我。我母亲在日常生活中还经常辱骂我和我的子女。我养不起我母亲,我现在有病,我自身都难保了,也无法赡养我母亲。”……几个子女众说纷纭,也倾诉着自己心中的不快。

为了缓和气氛,吴秀铃让众人全部安静下来,并说道:“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也是法定的义务,不因父母偏心、家产分割是否公平等原因而消除,赡养老人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考虑到老人年龄及身体状况,及其多年来与第四子、小儿子生活的实际情况,在询问老人杨某第四子、小儿子的意见后,明确由两人轮流照顾母亲,并结合当地生活水平、老人生活所需及7名子女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7名子女每月等额支付老人赡养费。

“希望你们多感念母亲生育之恩、养育之情,多给年迈母亲一些关心和陪伴,更希望兄弟姊妹间能摒弃前嫌、携手共进、共尽孝道,切勿到‘子欲养而亲不待 ’时抱憾终身!”吴秀铃在庭后对杨某几位子女说道。

其子女也意识到自己的不对,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今后也会多去照看卧病在床的母亲。

到场旁听的人员也纷纷表示:“法院判决得对,不管怎么样,子女还是要赡养老人,合情合理合法。旁听这一场庭审,我们还是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为法官点赞!”

这只是吴秀铃在办理家事案件的一个缩影,她一直致力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秉持着“调解好、判决好一个案件就是挽救一个家庭”的理念,把案件判公,把人心判暖。

(天柱县人民法院 潘胜东 彭露瑶)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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