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小事】4次入户 “案结事好”

【凡人小事】4次入户 “案结事好”

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2024-08-09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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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履匆匆,这是天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钟尹婷第4次来到联山街道幸福社区,跟她一起来的还有县移民局和社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这一次,他们是带着笑脸来的。

原来,原告一家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迁入联山街道幸福社区居住。时隔两年,原告楼上迎来了同样享受政策的新邻居,原本应该祥和的邻里关系被发霉的墙体打破。原告发现,自楼上邻居装修以来,自家的客厅、卧室、卫生间等地的墙面出现渗水并发霉的情况,多次找到被告(楼上邻居)协商,被告均以系房屋建设质量问题,与自己装修无关为由拒绝协商。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  钟尹婷 

原告遂向社区居委会进行反应,但是因被告态度坚决,原告的诉求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财产损害赔偿诉讼。

钟尹婷在受理这个案件后,就分别入户查看实际情况。“法官,你看我这好好的房屋,现在到处是霉点,既影响美观,又存在安全隐患。我去找他说理,他说这是房屋建设质量问题,不该找他承担赔偿责任。”原告面对法官叹气道。

“如果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就需要对漏水原因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鉴定,鉴定费用高达上万元,双方又都是贫困户享受政策才搬迁来的,这笔费用最后不管由哪一方来承担对他们来说都是很大的经济负担。”这一想法成了压在钟尹婷心中的巨石。

为了实现“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双方矛盾,钟尹婷主动联系县移民局、幸福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房屋情况,多方就漏水情况如何解决进行具体协商。

通过法官作思想工作,权衡利弊后,被告说:“法官为了我们两家的事情也跑了那么多次了,我也了解到自己作为邻居的一些法定责任,我同意调解。”

这一次,在法官和县移民局、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当即兑现3000元赔偿款,双方放下成见,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感谢钟法官往返奔波为我们调解,也考虑到我们的实际情况,实实在在为我们省了一大笔钱!”原告拿到赔偿款后,高兴地说。

钟尹婷站在人民法官的工作岗位上,不仅严格依法裁判,更用真心换真情,帮群众化解一件件矛盾纠纷,用审慎和专业的态度传递司法温暖,彰显人文关怀。

(天柱县人民法院  彭露瑶)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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