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检察院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以来,按照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的新要求,积极推进检察综合履职,提高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
遵循“四合一”目标导向,着力推进检察一体履职
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检察职能一体化融合履职工作理念,在全面总结前期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落实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合一”集中统一履职,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
保持固有优势。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办案力度,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逐案开展“一案四查”,以刑事案件办理带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发力,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于每一起案件中,共发现其他三类案件监督线索6条。办理的李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在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的同时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代表受到损害的食品安全公共利益向李某某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某支付销售数额三倍惩罚性赔偿金20余万元,获法院支持;对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堵塞票证索取不规范等监管漏洞,为群众的舌尖安全再加防护罩,此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补齐能力短板。打造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工作专班,吸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骨干进入专班工作,有效整合内部人才资源。强化对专班“专”的保障,开展庭审观摩、个案研讨,利用“遂检讲堂”邀请业务专家现场授课,一体提升履职能力,培养业务“通才”;强化解决问题的鲜明导向,组织开展与公安食药环大队、法院知识产权办案部门同堂培训,就管辖权、案件移送、类案研判、检察监督协作与配合等问题进行针对性研究解决;引入“外脑”专业力量,聘任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与鉴定机构建立快检绿色通道,提升司法办案精准度。
补强结构弱项。针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相对弱化问题,强化依职权监督的主动,由综合履职工作专班内民行业务骨干牵头与法院对接,对已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进行监督审查。针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与市场经济活动高度相关、危害后果多涉及公共利益损害的特点,突出强调刑事与公益诉讼案件的协同办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
围绕“能动履职”内在要求,着力强化行检协作配合
把握综合履职对能动履职的内在要求,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能动履职的意识与行动,通过加强与行政机关实质化的协作配合,力求取得1+1>2的综合保护成效。
健全工作机制。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公、检、法、司与市场监管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在信息共享、业务支撑、办案协作、人才培训、矩阵宣传等方面加强深度协作,显著提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同保护、线索移交的监管意识。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叶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由正阳县文化管理部门对“影咖”等经营场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因案涉1500余部影视作品可能涉嫌犯罪,该部门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加强平台运用。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定期筛查平台上传信息,发现监督线索。协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备案审查协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犯罪线索移送公安审查的同时,向检察机关备案,确保线索不遗漏、不放过。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落实重大复杂、新领域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对23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准确适用商标侵权与制假售假的法律规定,对6件案件改变移送审查罪名提起公诉,获法院支持。
实化行刑反向衔接。对于审查后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同时审查是否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在行政违法事实成立的情况下,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做到“无缝隙”行刑衔接。目前已发出检察意见5份,全部收到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处罚的执行反馈。
紧扣“当好法治助手”职能定位,着力助推社会综合治理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的职能作用,以“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为基准,不断优化一体履职方式,努力达成双赢、多赢、共赢。
加强类案研究。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类案研判,发现驻马店辖区知识产权犯罪中91.3%的案件为商标侵权,类型较为单一、结构化突出,据此拟向案件高发、频发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监管力度的检察建议,针对涉案领域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畅通保护渠道。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接受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监督、权益维护、法律咨询,加强与本地企业沟通联络,走访规上企业5家,主动对接诉求、评估风险,为企业合法使用知识产权、保护自有产权提供法律建议。
营造守法氛围。建立协作参与、矩阵宣传意识,用好集中管辖优势,营造综合保护浓厚氛围,开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联合宣传4次。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能力,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连续3年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