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在宁夏银川市第二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企业服务环境提升推进大会上,银川市就出台的《关于全力构建营商环境大格局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措施将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要素保障,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服务质效和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一)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上线运行“政策通”惠企移动服务平台,设置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受理、一口兑现”。建立健全政策兑现监督机制,及时跟进兑现成效,兑现不到位的限期整改。
(二)扩大企业参与政策制定。在制定或调整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政策时,广泛征求、合理吸纳企业意见建议,设置政策过渡期,经过合法性审查后发布,确保政策稳定连续、可预期。
(三)定期发布城市机会清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建设,适时向社会发布民营资本可参与的政府需求清单、部门需求清单、企业需求清单,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
(四)营造企业专心经营环境。除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明确规定外,不得对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督导、调研,确需开展的应当整合,对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进行通报。除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必要检查外,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试行免检免扰。
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要素保障
(五)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不受户籍、档案等限制,直接按企业所在地申报职称。技术人员密集、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按照规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通产业工人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事项“跨省通办”绿色通道,加强企业用工保障。
(六)强化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发符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减费让利,市级担保机构担保总额增长8%以上。设立1亿元新型工业化引导基金,以投带招支持项目或企业落地。
(七)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发挥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作用,支持链主企业开展联合或单项技术攻关。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可实现生产技术、工艺、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国产替代的,能够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示范企业进行评选认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八)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向企业开放园区公共服务设施。结合企业实际,采取优化公交线路、定制公交、投放共享单车等模式,丰富职工多样化通勤选择。
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服务质效
(九)支持“个转企”发展壮大。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库,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简化登记流程,延续权益资质,出台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给予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奖励。
(十)开展法律援企服务。组建律师专业服务团队,开展“法治体检”,协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化解法律纠纷,维护企业权益。结合涉企纠纷案件进行宣讲,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充分考虑涉诉企业实际情况,依法妥善运用“活封活扣”措施。
(十一)强化信用修复响应。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模式,1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初审。作出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公示系统撤销(屏蔽)失信信息。以简易程序作出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不在“信用中国(银川)”网站进行归集和公示。
(十二)畅通诉求直达通道。利用政务大厅、微信公众号、企业服务专线等载体,全方位受理企业诉求。适时召开企业诉求协调解决推进会,有效化解企业疑难问题。
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三)组织“银商菁英”培育。每年选送30名年轻企业家或企业接班人赴国内一流高校开展高端培训,组织优秀企业家到行业龙头企业观摩学习,对重点企业中层骨干和中小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能力提升轮训,组织中小企业家到银川市优秀企业交流学习,培养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成长型企业家。
(十四)开通企业人才直认通道。对区市党委政府评定的优秀企业家和全市综合实力“20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可直接认定为对应类别的市高精尖缺人才,同时综合实力“20强”企业可自主推荐“首席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1-3名直接认定为市高精尖缺人才,享受非补贴类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人才政策礼遇。
(十五)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注重对企业家群体特别是年轻一代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发展优秀民营企业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培养富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对政治过硬、贡献突出的企业家,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人选,并在各级各类评选表彰中优先考虑。(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摄影 张娅婷 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