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利”一体 提升办案工作质效

2024-07-2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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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锻造“全员作战、随时可战”的专业化办案队伍,近年来,浙江慈溪市烟草专卖局积极探索案件主办模式,深入打造“全员办案”工程,结合专卖管理工作实务,通过交流借鉴、调查分析等方法,推动“权责利”一体落实,全面激活涉烟案件办理的积极性。

以“权”赋能,跑出办案“加速度”

图为:工作人员学习案件主办制度的相关规定。

厘清办案人员之间的职权,明确规定“一案一主办”,每起案件都指派一名主办人、若干协办人,由主办人带领协办人员组成办案组。主办人有权决定协办人员组成、制定调查方案、提出处理意见等,协办人则需要积极协助主办人履行办案义务。主办人统领办案过程,立足案件全局思考,提升办案流程的一贯性,切实保障办案各环节逻辑自洽,有效避免文书出现前后矛盾的局面。力求发挥主办人在案件办理中的“指挥棒”作用,增设“会商-反馈-改进”办案动态管理机制,实时关注案件情况,及时纠正潜在错误,进而实现办案高效协同、一体推进。

以“责”保障,把稳办案“方向盘”

图为:主办人对协办人员进行案件侦办指导。

确立“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办案职责划分明确,监督问责机制有效落实。主办人统筹办案过程并承担主要责任,倒逼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规范、提升质效。专卖监督管理科开展案审监督把关工作时,可精准联系主办人、迅速更正案件错误,有效避免承办人之间相互推诿,实现办案过程与案审环节的高效衔接,案件办理流程稳步推进。在案件主办模式下,专卖基层所队办案质效显著提升,案件初审退回修改率同比下降39.7%。

以“利”引领,点燃办案“强引擎”

图为:案审人员联系主办人对案件错误进行修订。

案件主办人制度以积分形式可视化展现专卖人员的办案数量,并对接数字绩效、评优评先、双聘考核,促使专卖人员转变心态,主动走出舒适圈,切实提升队伍素质和办案水平。该制度实施以来,专卖人员主动出击,深耕情报线索,查获各类涉烟违法案件134起,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3起。(史松楠、卢晨萱)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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