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莅临内黄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7-1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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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长义率调研组到内黄调研检察重点工作。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十一检察部主任周一,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念峰,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鲁志凌、内黄县县委常委、政法书记张鹏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内黄果蔬城、内黄县院等地,了解了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察侦查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分析和研讨,听取了省人大代表、检察干警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长义对内黄县院依托本地农业基础优势,以“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活动为抓手,服务全县大局的检察履职和检察侦查的“三种机制”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赞赏了内黄县院的绩效奖金分配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以及基层检察侦查人才库的设立给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最后,薛长义对检察侦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素能。进一步发挥检察侦查人才库优势,提升攻坚克难的能力,以打造省检察侦查人才培养基地的目标来要求自身队伍建设。注重在检察实战中锤炼本领,注重向先进经验借鉴学习,注重在专项培训中提升素能。

二是注重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贯彻落实最高检“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检察理念。四大检察要共同发力,综合发力,不能就案办案,要形成一体化办案思维,汇聚检察监督合力,提升检察监督力度。

三是发挥地域优势,强化监督。充分履行“派驻+巡回”检察相关监督职能,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深挖违法违规和职务犯罪线索,强化检察侦查职能。

四是提高办案质效,能动履职。检察侦查案件的最终落脚点是司法为民,作为省院首批立案办理检察侦查案件基层试点单位,要在“稳控规模,确保质效”的原则下,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依法积极能动履职,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理。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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