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制度建设及督导评估,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法定化水平。
一、上下贯通,全链条加强学习培训
一是领导带头学。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列入县委编委会议“第一议题”,逐章逐条学习领会,并推动将《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常态化纳入学习计划,增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法治意识。二是干部全覆盖。 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并明确要求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组织学习。同时,县委编办结合全县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面向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举办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专题培训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二、左右协同,全维度加强体系 建设
一是以制度规定为抓手。 出台《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人编登记手续的通知》等文件,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二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 开展省委巡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巩固省委巡视机构编制整改工作成果。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组织专门力量对县里出台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规定性文件进行全面清查,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
三、前后衔接,全流程加强督查 评估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 依托实名制系统开展定期核查和专项督查,大力推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清理整治,出台借用人员清理规范意见,重点规范“在编不在岗、在职不在位”等问题,加大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查处问责力度,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充分发挥以案为鉴震慑教育作用。二是加大评估力度。 探索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评估,重点围绕《条例》贯彻落实、机构改革政策执行、单位履职运行等情况,联合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采取“看、听、问、查、评”等方式,深入实地查证,对被评估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岳阳县委编办 夏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