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与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逐渐增多,物业公司与业主涉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持续时间较长,如果处理不好此类案件,将会影响整个小区的社会治理工作。
近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到巴彦浩特镇某小区内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吸引众多小区业主及物业公司自发到场旁听。
案情回顾: 该案件被告为某小区业主,被告因认为物业公司存在收费不合理、物业服务有瑕疵等问题而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拖欠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法官在庭前了解到该小区规模较大,住户众多,如果只是就个案简单下判决,不仅不能解决好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会影响到以后小区业主的生活质量,于是决定将巡回法庭开在小区里。
庭审当天,原、被告双方在法官的有序组织下,就物业服务质量、物业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仔细听取双方的诉求后,法官进一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理清物业公司的职责范围,指出了双方存在的问题,详细向当事人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劝导双方互谅互让,加强有效沟通,并组织双方在庭后进行调解。
巡回审判结束后,为了更好地了解案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法官邀请案件双方当事人实地走访了该小区,对小区中的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安保服务等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询问小区其他业主,从多方面了解引发物业服务纠纷的原因。并就地与参加旁听人员展开互动交流,围绕群众们提出的有关物业费、公共费用分摊纠纷等问题,结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一一进行了实例解答。“择里仁为美,安居德有邻”,承办法官引导业主依法正当维权,并提醒物业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回应业主诉求并反馈处理结果,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希望物业人员和业主双方以诚相待,履行各自应尽义务,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绿色的无讼小区。
现场业主居民纷纷表示,这次巡回审判有案例有法理,让他们更加了解物业职责范围和业主的权利义务,在以后遇到类似问题也能更加妥善理智应对。
“物业服务问题其实是很普遍的民生问题,选取此类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意在让广大群众看到阳光下的司法,妥善地解决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共同构建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承办法官詹谟畅说道。
每一起“小案”的背后,都蕴藏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司法的期待。近年来,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始终把司法为民的理念、如我在诉的情怀、“抓前端、治未病”的担当实现在群众利益的维护上,让法律的力度通过有温度的司法来落实、法院的职能通过参与社会治理来延伸、法官的职业价值通过为民司法来实现,切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物业纠纷的办法和机制,让“家门口”的法庭成为普法“公开课”,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取得新成效,真真切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马依然、石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