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劲吹花满树--沈丘法院“人大代表+法院”诉前调解全面铺开

2024-05-24 17:36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五月,东风正劲,沈丘街道月季花枝招展,争芳斗艳。月季花代表着坚韧、美丽、和平、无私奉献,象征着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扎根基层,奔走田间地头忙调解的精神。

近期,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借着践行“枫桥经验”的东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通达社情民意、履行监督职能等优势,揭牌“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室”,组建“人大代表+法院”诉前调解工作队伍,在八个基层法庭全面铺开“人大代表+法官”调解模式,进驻马学彬、赵峰等市、县、乡级人大代表20余名,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中,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有力促进“枫桥经验”在沈丘实践,为“平安沈丘”建设贡献了法院力量。

一、巧借代表之力,有效消解调解

调解是践行“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是走群众路线纠纷化解的重要方式,更是独具特色的“东方经验”,但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程序正义要求的不断加深,现今的人民法官普遍缺少“熟人权威”,需要以不断增加调解频次,来弥补“熟人”关系的缺失。沈丘法院推动建立“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室”,邀请人大代表进驻诉前调解,充分激活人大代表解决纠纷的劝导正当性,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熟悉性,有效化解法官调解角色分裂问题,让人大代表作为矛盾纠纷的“调停人”,以外部调解资源的植入。

建立工作机制,搭建沟通民意“连心桥”

“感谢人大代表和各位调解员,拖了几个月的问题总算是解决了……”某小区的马大爷由衷地说。马大爷因为物业费纠纷,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了刚成立的“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室”,在人大代表李云峰的走访调查下,了解了来龙去脉,向物业和马大爷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双方矛盾顺利化解。

沈丘县人民法院通过印发《县人大代表参加人民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建立“人大代表+法院”工作模式,规范人大代表的聘任、回避、联系群众等八项工作制度,通过人大代表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为人大代表、调解员搭建起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

建设代表窗口,打造群众欢迎“连心室”

沈丘法院采取专职、兼职和聘任相结合的方式,吸纳人大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司法部门等人员,组成离婚、金融借贷等4支专业调解队伍,高效处理类案纠纷。结合“民法典进乡村”活动,组织法官、代表、调解员走进洪山镇、刘庄店镇等10个乡镇17个行政村,走进雪荣面粉厂、永盛服饰等多家企业,组成法院“移动调解室”,法官、代表深入企业、居民家中,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沟通交流,宣传法治知识,就地解决纠纷,从“办理一案”实现“解决一片”。同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设立“网上调解室”,构建“线上+线下”的立体调解格局,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调解服务。

主动跟踪问效,积极配合人大“监督员”

沈丘法院以“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为目标,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对案件的监督,探索增加案件“回访”程序,对调处成功的案件,配合人大代表以面谈、微信、电话等方式持续关注案件后续发展,了解调解协议履行状况,当事人思想动向,是否进行司法确认,是否自动履行,对还未履行到位的案件,及时督促履行,有效防止衍生案件出现。同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李茜、王拥庆等6名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走进法院,参观诉讼服务大厅、诉前调解室等场所,现场讲解案件办理流程,全过程了解诉前调解,让人大代表近距离了解人民法院调解工作,“沉浸式”体验法治文化之旅。

(沈丘县人民法院 崔亚钊)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