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检察院发挥经济检察职能落实"检察护企"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2024-05-21 13:37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检察护企”专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兰西县人民检察院陆贵星检察长带头走访辖区民营企业,与企业管理人员零距离,聆听企业心声,回应企业关切,取得实效。

立足检察职能,打造“检企共建”服务平台

随着陆贵星检察长与张秀峰经理共同参加兰西县院与安佑公司“驻企联络室”揭牌仪式,兰西县院与安佑公司联手打造的“检企共建”检察服务平台正式启动,驻企联络室的成立标志着兰西县院完成了打通“检察护企”最后一公里。

驻企检察官对“驻企联络室”及企业生产厂区进行了走访参观,并详细听取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就企业关心的问题逐一回应,并为企业代表发放了《企业人员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手册》,同时为他们详细解读“驻企联络室”的主要服务职能以及检企联络机制等内容。

今后,兰西县院将以“驻企联络室”为契机,在帮助辖区企业抵御法律风险,打击侵害企业犯罪,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积极作为。兰西县院将继续提高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服务保障力度,拓展服务保障深度,提高服务保障精度,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高效发展。成立“驻企联络室”就是兰西县院落实“检察护企”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该院将按照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要求,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

开展法制专题讲座,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兰西县院为防范企业合同管理风险,规避企业在合同签订及履行中的法律风险,进一步引导企业家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增强法治理念,特邀县十余名企业家代表共同举办合同法律实务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资深检察官授课。从合同主体、合同履行、违约后果等六个方位进行了深入的讲解,整场讲座内容充实、表述生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启发性和实用性,获得现场听课企业家们的一致认可,对于提升法律风险意识与认知水平具有指导意义。

近年来,兰西县院多次举行对民营企业家的法制宣传活动,将该院办理的涉企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整理,释明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参与活动企业家们畅所欲言,企业代表就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风险防范等与检察官进行座谈交流。该院发挥了检察机关对企业发展提供法制服务和法治保障的作用,不断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家从法律角度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以案释法,引导企业提高法治意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反腐机制,帮助企业完善监督机制,构建起“预防、办案、监督”全链条检察服务模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兰西县院积极为县域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在提升服务的力度、深度、精度上下功夫,为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发挥联络职能举办银企对接活动,赋能民营经济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兰西县院联合邮储银行共同举办“金融赋能创新发展”银企对接活动。多家银行及民营企业参与活动,检察机关搭台,银行和企业唱戏的格局基本实现。银行代表就如何创造一个优良的融资政策和环境作了表态发言,介绍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举措,针对企业家们在贷款额度、渠道、政策等方面遇到的问题逐一解答回应,并就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相关金融政策及信贷产品进行推介。企业家们对“金融赋能创新发展”共建服务平台提供的融资及法律服务表达了诚挚谢意,并表示将向更多企业宣传推广,让好政策、好服务惠及更多民营企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兰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携手金融机构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金融服务,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兰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要成立工作专班,坚持能动履职,把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助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提升社会基层治理能力,积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该院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家及内部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持续优化“检察护企”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兰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供稿: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