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检察建议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良方”

2024-05-06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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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要撤回执行申请,怎么就执行和解了?授权委托书上的字不是我签的。”2022年2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余某某就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向建始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时,情绪激动,反复向检察官诉说。

检察官详细记录余某某诉求,并迅速将案件线索移交至该院第四检察部办理。经调查和查阅卷宗,承办检察官发现,在余某某与田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中,余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姜某某存在无权代理的违法行为。姜某某未经余某某授权,便擅自同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撤回执行申请,损害了余某某的合法权益,使得余某某无法拿到应有的执行标的款。而承办检察官在同期办理的两起案件中,发现同样存在无权代理的违法行为,不禁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认为这可能存在普遍性问题。

为摸清情况、解决问题,建始县检察院以点带面,全面梳理了近年来办理的所有执行监督类案件的委托代理情况。调查发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利用审判阶段诉讼代理人身份的便利,未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介绍信委派,而以“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执行阶段的法律服务。

2022年9月,建始县检察院向县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存在的执业管理不到位、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不规范的行为,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建始县司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就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达成共识,并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自查自纠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立完善了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管理、执业过错追究、职业道德教育、印章管理等10项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法律服务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投诉查处工作,营造良好法律服务行业风气。

在建始县检察院的监督下,余某某与田某某执行监督案也恢复执行,余某某拿到执行款4万余元,还特意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现在各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把管理制度和服务指南在接待场所上墙公开,每月还定期组织学习,基层法律服务的要求更严格、流程也更规范了......”近日,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建始县红岩法律服务所,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管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随机查看了2023年以来的业务档案,并通过电话对部分案件委托人进行了回访。

(建始县人民检察 王丽)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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