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4月19日电(记者 曹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日举行记者会。据发言人杨合庆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将继续审议关税法草案。杨合庆指出,关税法草案在现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基础上,总结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关税的征收管理制度:一是明确关税征收管理可以实施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的模式。二是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按照规定选择海关办理申报纳税。三是将实践中允许纳税人汇总缴纳税款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四是将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时申请退税的期限由1年延长为3年,同时明确,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及时退还纳税人。五是适应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规定关税征管应当提升电子化、智能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此外,草案修改内容还包括: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要求,明确跨境电商领域的相关扣缴义务人;充实完善原产地制度规则的规定;明确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