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2024年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介绍了国家医保统筹基金、基本医保参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工作进展情况,这些要点速看↓
△发布会现场
医保基金总体保持稳定 统筹基金实现合理结余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总收入2.7万亿元,总支出2.2万亿元,统筹基金当期结余5000亿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3.4万亿元。
2023年基金支出恢复性增长 :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6.9%和12.4%。
基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职工个人账户支出范围扩大,可用于家庭成员共同使用。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基金报销范围后,参保职工可以享受到更好的门诊保障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规模与2023年同期基本持平
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底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3.34亿人,按应参人数测算,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总量规模得到巩固。
参保质量进一步提升 :参保人数在2023年实际净增约400万人。
参保结构进一步优化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71亿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63亿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增加900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27.8%。
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利益 :2023年医保部门对全国近8000万低收入人口参保进行资助,减轻其经济负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
从今年3月底的最新情况看,居民医保参保规模与2023年同期基本持平,没有出现所谓的“退保潮”。
医保药品目录品种范围实现全国基本统一
发布会上负责人介绍,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取得积极进展,品种范围实现全国基本统一。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由国家层面统一确定和管理,各地不作调整,支付范围全国统一。
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医保药品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数量从2017年的2535种,增加至目前的3088种。
实现保障范围与疾病流行和临床用药需求更高程度的匹配 :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罕见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治疗领域,目录内品种数量和药品疗效大幅提升。
目前全国公立医院采购的药品中,目录内品种的采购金额占比已超过90%。
全国超九成统筹地区已开展支付方式改革
到2023年底,全国超九成统筹地区已经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地区住院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占比下降到四分之一左右。
通过改革,医保支付结算更加科学合理,在老百姓负担减轻、基金高效使用、医疗机构行为规范等方面都取得积极效果。
2023年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率超过80%
发布会介绍,2023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 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突破50万家,达到55.04万家,比2022年底增长了68.37%。
二是 全年住院跨省直接结算人次突破千万,达到1125.48万人次,比2022年增加557万人次,增长近1倍。初步测算,2023年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率超过80%,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目标。
三是 全年门诊跨省直接结算人次突破1亿,达到1.18亿人次,比2022年增加8542万人次,增长2.63倍。
今年将增加3~5种“门慢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据发布会上介绍,现有糖尿病、高血压等5种门诊慢特病已经覆盖大部分患者群体和费用,今年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扩大跨省联网定点医院的范围,推动各地有能力开展门诊慢特病诊疗的定点医院应上尽上,让门诊慢特病患者异地就医结算更方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增加3~5种覆盖人群多、药物治疗为主、待遇差异小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让更多的门诊慢特病患者能享受异地直接结算。
9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国产仿制药占96%
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已实施5年,发布会上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开展的9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有1600多个产品中选,其中国产仿制药占96%,国内用药格局逐渐回归国际经验和药品本身价值规律,最终让群众受益。
集采前患者使用原研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用量占比约为50%,集采后大幅提升到95%左右,优质药品成为用药主流。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促进医药行业创新
针对有观点认为集采导致企业“不赚钱”,影响了创新研发的积极性,发布会上负责人回应,在缺乏公平竞争的环境中,高价格不一定带来真创新。
集采中选产品无须营销、无须再开发医院、无须所谓“费用”即可直接“带量”进入医院,从机制上跳过了行业中所谓“客情维护”“市场开发”等,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集采实施几年来,医药工业全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3%,国内在研新药数量跃居全球第二位,2023年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创新药40个品种。
集采后医药行业不仅没有放慢创新脚步,反而更加明确发展战略和趋势定位,加速向创新转型。
医保部门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等规定
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强调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对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国家医保局坚决反对并欢迎群众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将对相应医疗机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