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15”金融消保教育宣传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金融样板共建活动成功举办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3-18 17:08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3月15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主办的2024年青岛“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金融样板共建活动在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金融聚集区成功举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青岛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紧扣“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主题口号,现场发布了青岛“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主题宣传片,辖区12家银行保险机构代表向青岛金融行业发出了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传播金融正能量的倡议。

活动现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与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金融样板共建协议,并正式发布青岛金融系统首个特色调解品牌——“青枫调解”。“青枫调解”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与青岛金融纠纷化解的创新服务深入融合,突出“依法公正、专业高效、多元联动、就地化解、共建共赢”的品牌内涵,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生动局面,打造央地协同“大消保”工作格局的青岛金融样板。

活动最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与崂山区人民法院共同为崂山区人民法院“金法E站”揭牌。“金法E站”成立后,将以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宗旨,聚焦高效便捷化解金融纠纷,深入金融机构前端,打造“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线下+线上”一站式解纷模式,为加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多元化解贡献“崂山经验”。

(图片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授权提供)

【责任编辑:舒靓】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