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司法解释,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手段明确列举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手段明确列举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3-18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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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3月18日电(记者 曹音)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针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影响极坏的案件,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的依据。此外,《解释》针对近年来骗取出口退税多发的形势,明确列举了“假报出口”的8种表现形式,为司法机关从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提供了明确指引。

【责任编辑:潘一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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