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西安雁塔法院速裁庭从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在秦创原·雁塔企业服务攻坚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与老百姓健康息息相关的医药领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辖区内企业代表和公民代表参加旁听。
原告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保健品、食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健康服务,其名下的系列商标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原告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场上发现被告某生物科技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生产、销售的一款咳喘贴上使用原告的注册商标,被告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某网络购物平台网店中售卖该款咳喘贴。原告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将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
孟元元法官针对各方诉求,围绕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并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庭审过程组织严密,程序规范,重点突出,顺畅有序。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孟元元法官以案为例、以点带面开展延伸普法,对商标侵权进行具体讲解,将司法实践与企业经营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切实将巡回审判与法律宣传相结合,增强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引导其自觉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
孟元元法官说:商标承载着商家的商誉,是商家重要的无形资产。某些商家为了牟利,故意撞脸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傍大牌”“搭便车”,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商标权人生产的商品或者是商标权人的“子品牌”等情况,导致相关消费者混淆,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此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产品进行消费时要擦亮眼睛,注意辨别,除了查看商品品牌之外,还要仔细查看生产厂家信息,如果买到假货要第一时间保存证据、依法维权。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 峰|雁小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