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环境司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环境污染案件数量降幅明显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8.1万件,涉及环境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应对、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

最高法:环境司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环境污染案件数量降幅明显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3-09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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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3月9日电(记者 曹音)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中透露,环境资源案件数量近年来呈现"一降一增"的趋势,即环境资源案件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一些新类型案件有所增长。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8.1万件,涉及环境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应对、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

在这些案件中,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的环境资源案件从2019年的27万件下降到2023年的23.2万件,降幅明显;特别是,2023年审结环境污染防治案件5386件,同比下降11.5%。最高法认为,这反映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持续加大、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普遍增强,违法违规的行为减少了、生态环境质量更高了。与此同时,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推进,2023年审结涉碳市场交易案件108件,同比增长21.3%。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更高了、内涵更丰富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迎来新的发展契机,也面临新的更大挑战。

为跟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效能,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办理环境资源纠纷案件并监督指导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十年来,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理念变革为引领,提出树立和践行能动司法、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的环境资源审判理念。进而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有30个高级人民法院及兵团分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南京、长春、乌鲁木齐、成都等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组织从2016年的500多个增长到2023年的2800多个。与此同时,全国近1200家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还建立了以流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一体保护、系统治理。

司法案件是反映社会治理情况的一面镜子,特别是环境资源案件,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与社会治理情况息息相关。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能动司法,司法裁判不能仅仅是定分止争,更应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通过确立行为规则、传递价值导向,引领法治进步、社会进步。

近年来,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典型、影响性案件的示范引领价值。比如,在江苏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行为人迷信"放生"积德行善,购买2.5万斤鲶鱼投入长荡湖,对长荡湖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人民法院针对一些地方多发的违法"放生"乱象,进行"普法+科普"式庭审直播,100多万网民在线观看这堂法治公开课。

针对案件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人民法院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共同推动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源头预防、综合治理。比如,山东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放射性污染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中,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医疗设备闲置长达6年,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3个月处置期限,给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带来巨大危险。案件妥善审结后,人民法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开展放射性技术应用全省安全检查,定期开展放射源使用检查,预防放射性污染发生。

此外,人民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举措,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双赢多赢共赢。比如,浙江法院审理的某公司"废包装桶"污染环境案中,这家公司将500吨化工生产涂料包装废桶交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处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审理过程中,公司积极进行合规整改,创新工艺,使包装桶的污染降低到原来的2.5%,还获得国家专利。根据合规整改成效,人民法院从轻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缓刑。去年该公司销售额达2亿多元,纳税516万元,还获得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这件案件中,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让企业活了下来、职工保住饭碗,还推动企业实现了绿色转型,是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缩影。

在提升自身审判能力的同时,人民法院还致力于深化同世界各国、国际组织的环境司法交流合作,努力为全球环境司法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并通过《昆明宣言》,明确环境司法应秉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原则、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原则、损害担责原则"三大法治原则"。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律与公约司司长帕特丽夏·莫博特表示,中国在推进环境法治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和振奋的成就,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处于引领地位。

此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2019年专门设立中国环境司法板块,已收录绿孔雀预防性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三清山巨蟒峰保护案等45件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和8部年度工作报告。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英格·安德森表示,在全球环境法数据库发布中国环境司法案例,将中国不断演进的环境法治体系通过具体案例呈现出来,为世界其他国家提供了有益参考。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的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

【责任编辑: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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