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宁夏召开 “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基础”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六次全会暨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宁夏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尚静在发布会上介绍,宁夏以先行区建设为统领,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地级城市优良天数比率连续9年达到80%以上,重污染天数比率降至0.2%,PM2.5年平均浓度为29.2微克/立方米;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7年稳定保持Ⅱ类,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宁夏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1+4”系列文件,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严要求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首次进入优秀等次。
宁夏坚持严格执法,从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5项,1240件群众信访投诉件办结1237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49件、罚款4093万元, 美利源水务有限公司挂牌督办问题顺利摘牌,自然保护区问题点位全部整改修复。
宁夏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四大标志性战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243个,整治入黄排污口946个,在全国率先发布省级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PM2.5浓度降幅位居全国前列,渝河被评为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65%,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宁夏深入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改革,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深入推进低碳试点建设,统筹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审批“两高”项目同比下降60%,银川市、固原市入选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吴忠市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宁夏沙漠绿化与沙产业发展被评为全国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宁夏在沿黄省区中率先建立上下游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功举办宁夏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盐池县、闽宁镇分别被评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摄影 刘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