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10月12日讯 “这一年多来,相关职能部门来检查的次数明显减少了,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搞好生产经营。”10月11日,湖南省涟源市人民路娄涟百货超市负责人肖松林由衷地说。2022年4月初,涟源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以来,他明显感觉到随意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几近“绝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涟源市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统筹协调和考核评估,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和投诉举报外,原则上所有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未纳入清单的检查事项不得随意开展检查,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不得随意采取其它方式进行检查。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需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施的检查,以及国家、省直单位直接安排的检查以及投诉举报需要开展检查的,可以先检查后备案,但必须在涉企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优化办备案。
遵循受检企业范围最小化、检查频次最少化、检查事项整合最优化的原则,涟源市要求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企业进行检查的,下级机构不再检查;能由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开展的行政检查,原则上市本级执法机关不再开展。要求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忧”,以差异化监管激发市场活力。”
同时,涟源市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灵活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预,刚柔并济提升效果。对企业首次产生的轻微违法行为,在企业整改并作出守法承诺后,不予行政处罚。如今,市场监管、公安、安监、税务等部门均于去年上半年制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市级“免罚清单”。
为确保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涟源市完善了涉企执法检查责任追究机制。市优化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的行政监督;充分发挥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员作用,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的社会监督。探索方式方法,通过信息化方式完善涉企执法检查监督网络,对于行政机关存在该随机不随机、该备案不备案、该批准不批准、违反检查纪律、未全程记录等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据不完全统计,1年多来,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次数减少60%以上。职能部门腾出了更多时间为企纾困增效赋能,帮助企业解决“墙外事”,积极梳理解决企业(项目)发展中存在的“营商环境问题”“融资问题”“用工问题”等,切实当好企业的“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联络员”,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 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邹硕 朱友芳|肖星群 邱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