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体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从今年起,甘肃省财政安排资金对省属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分类分档予以补助,对市县开展此项工作效果显著的给予奖补。
《意见》明确,省财政厅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有效缓解学校体育场馆运行维护的资金压力,盘活现有体育设施、增加公共运动资源。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鼓励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优先向学生开放,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实现教学和开放“两兼顾、两不误、两推动”,满足学校周边居民的健身需求。
《意见》要求,甘肃省内各地要加大学校场馆设施建设与开放的经费投入,多途径筹措经费,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条件,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教育部门要加大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力度。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根据不同对象可采取免费、优惠或有偿开放方式,有偿开放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学校要积极探索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的运营方式,建立适合当地需要的运营模式。鼓励以学校管理为主的运营模式,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运营的模式。
为有效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工作,省财政统筹对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给予奖补。省属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视学校运行成本、开放情况综合考核后,分类分档予以补助。市州、县区学校补助资金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省财政对工作效果显著的市州给予奖补。
(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 马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