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评理 | 日本应立即停止排污入海 太平洋国家有权索赔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3-08-2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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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日本不顾全世界的关切和反对,单方面采取不负责任、鲁莽和自私的举动,启动为期30年的排海项目,将核污染水排放入海。

今后,8月24日应被定为一个国际日,以提高全世界的警惕,防止某一国家为一己之私,将自己的核污染风险转嫁他国、转嫁全世界。

核污染水排海意味着日本拿全球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作赌注。日本政府这样做将本国推上被告席,其短视行为必将受到国际社会的长期谴责。

日本是《公海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和《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等多项国际公约的缔约方。根据这些公约,日本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避免环境污染,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国家并与之充分协商,评估和监测环境影响,采取预防措施尽量减少风险,确保信息透明并开展国际合作。但是,日本并没有这样做。

自日本于2021年4月提出排海计划以来,其合理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不断受到国际社会的质疑。日方至今未能解决其他国家对这一举措的长期影响、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监测安排的有效性等重大关切。太平洋国家完全有理由拿起法律武器向日本索赔,维护自身权益。

日本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全人类的利益出发,对有毒核污染水进行处理。但是,日本未能回应过国内外的质疑和反对,也未能就这一问题与邻国进行过真诚的沟通。

12年前,福岛核事故向海洋释放了大量放射性物质。现在,日本政府将核污染水排入海洋,造成二次伤害。

日方应该明白,其虚假宣传无法掩盖其错误行为。日本从一开始就限制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工作组的授权,不允许评估其他处理方案,不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核污染水净化装置有效性和可靠性。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证明不了日方排海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日本应立即停止向海中排放核污染水,与邻国真诚沟通,以负责任的态度处理此事。

本文译自《中国日报》8月28日社论

原标题:Japan should immediately slam on the brakes before its wrongdoing does any more harm

出品:中国日报社论编辑室

 

【责任编辑:严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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