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促进黄埔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实现城市景观品质化、精细化、标准化提升,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打下基础,现组织开展“自在·童画”黄埔区育蕾幼儿园校园文化品质提升设计竞赛活动,面向社会征集优秀设计方案。
项目背景
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怡港分园)创办于1986年5月,是全日制公办幼儿园,2003年被评定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校园建设时间较长,为了给幼儿营造一个更优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园所中所见的一切形象更优雅,更美好地浸润童心、自在成长,校园文化品质需要进一步提升。
设计任务
(一)设计范围
项目位置:黄埔东路188号大院怡港花园27号,地铁13号裕丰围地铁站以北、丰乐南路以西、黄埔东路以南,西侧有黄埔公园。
设计内容:建筑外立面及第五立面更新改造、校园活动场地优化提升;增设一栋阳光房,作为户外美术教室,能容纳40人左右,位置和形式不限,独立于主体建筑,有遮蔽功能。
图1育蕾幼儿园(怡港分园)地理位置
图2育蕾幼儿园(怡港分园)现状照片
(三)设计要求
突出幼儿园建筑特点与风格,以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方法,创造优美的室外空间环境,合理布置活动场地,建筑造型活泼、新颖,体现童心、童趣。
儿童友好:“以儿童为中心,为梦想而设计”,设计应充分体现儿童视角。
实用安全:设计应注重实用性和安全性。
人文和谐:在设计中体现和表达育蕾幼儿园的办学理念、教育特色,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和谐统一。
绿色低碳:在设计过程中要体现出低碳、绿色的设计理念,考虑到全寿命周期内的可持续化设计。
激发梦想:通过设计激发儿童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图3育蕾幼儿园(怡港分园)航拍图
时间计划
活动报名
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24时截止)
答疑和踏勘
2023年9月
成果提交
2023年9月22日(24点截止)
公众投票
2023年9月30日前
专家评审
2023年10月
获奖名单公示
2023年10月
报名须知
(一)参赛对象
本次赛事面向国内外广泛征集,设计单位、独立设计师、在校学生以及社会人士均可参赛。参赛者可为个人、团队或单位。
(二)参赛报名
下载文末附件报名表和声明书,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声明书发送至电子邮箱。主办方审核相关信息后,将参赛编号和项目的详细材料反馈至参赛者邮箱。
作品提交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为A1图幅(594*841mm)图纸的电子档;
2、交图一套2-5张图纸;
3、统一以jpg格式提交(需满足300dpi),画质最高,色彩模式为CMYK,选取基线(标准)输出。
(二)提交方式
在成果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成果发送至电子邮箱。作品文件名称为“参赛编号+作品题目”。成果应制作成一个压缩包上传,以最后上传的压缩包为准。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5000元与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与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与荣誉证书;
人气奖:1名,奖金3000元与荣誉证书。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赛事组织
主办单位: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黄埔区社区设计师办公室(设于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协办单位:黄埔区教育(体育)局、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参客市场调研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
附件1 报名表
附件2 声明书
附件1
“自在·童画”黄埔区育蕾幼儿园校园文化品质提升设计竞赛
活动报名表
附件2
“自在·童画”黄埔区育蕾幼儿园校园文化品质提升设计竞赛
参赛声明书
参赛者统一并遵守本征集内容及规则;组委会对征集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征集方案一律不设图签,展板正面不得出现参赛者的任何信息,不得在图面中出现表明任何有关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的文字和图案,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加资格;
竞赛获奖结果公布前,参赛者不得提前公开、公布自己的设计方案,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加资格;
参加者拥有征集作品的版权,但主办方有权行使征集作品署名权以外的其他版权权利;获奖设计人不得将自己的设计方案另投他处或用于其他项目。本次竞赛的最终解释权为主办单位拥有;
参加过其他征集的作品,或使用他人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的创意的作品不允许参加征集;参加者保证其作品未侵犯其他任何组织、个人等的合法权利,若由于参加者原因侵犯其他方权利或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由参加者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每位参加者限报名一个参加小组,不能报名多组参加;
各小组提交一组征集作品,严禁重复提交。若发现同一作品出现重复提交情况,组委会有权选择其中一组作为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主办方提供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发布、转让,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本次参赛资格。
参赛人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