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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日报社各采编部门、各驻地方机构、各驻境外机构等推荐,并经过社内部评审、编委会集体审议,社领导批准,推荐9件定评作品参加第33届中国新闻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月15日至5月19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中国日报反映。
电话:64995424
邮箱:award@chinadaily.com.cn
中国日报社总编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