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 题:如何让网络祭扫真正移风易俗、清明清朗
新华社记者黄江林
清明将至,不少人选择网络祭扫新方式寄托哀思。3月31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祭扫秩序 倡导文明新风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网信、民政部门不断完善属地网络祭扫服务,治理行业乱象。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经过有关部门持续治理,近年来不时在网络祭扫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如随意注册、建设线上纪念馆等已得到有效规范。但“活人网墓”“网络孝子香火排行榜”等问题仍未绝迹。
治理网络祭扫乱象初见成效
继2022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部署开展清明期间网络祭扫规范管理工作后,《通知》进一步要求,网络祭扫平台不得借机敛财和诱导充值,依法依约做好用户账号注册、实名认证管理,优化访问和举报功能等等。
记者发现,当前针对零门槛注册、建馆信息随意填写等问题的治理效果已经显现。
在某绿色祭扫平台,注册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才能完成。通过四川的某绿色公众祭扫平台创建纪念馆时,则需要填写建馆人和逝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的电子照片。此外,不少网络祭扫平台还关闭了快捷注册通道,强化了后台人工审核环节。
“乱用烈士称号”问题整治见成效。“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我们整顿清理了‘乱用烈士称号’问题。”某祭扫平台主办企业负责人说。记者近日对此前存在此类问题的平台进行了回访,发现所谓“革命先烈”纪念馆列表已被撤下,“乱用烈士称号”网墓也均被清理。平台网站首页展示的也基本都是不含名人、烈士的普通纪念馆。
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针对网络祭扫平台的管理更加严格规范。
部分网祭平台依然存在违规违法问题
但记者也发现“活人网墓”“网络孝子香火排行榜”“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仍未绝迹。
“活人被祭拜”“随意立网碑建网墓”情况仍然存在。厦门一市民偶然发现自己被人在网上祭扫了6年,随即将相关平台告上法庭。最终,平台因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某知名网络祭扫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部分平台虽声称设置了审核机制,但实际上敷衍了事,给“活人网墓”留下了空子。还有少数零门槛注册网络祭扫平台仍藏身网络。
设“排行榜”刺激用户为逝者“打榜”。记者发现,部分网祭平台“线上建纪念馆免费,刺激充值买祭品敛财”。名为“祭拜网”平台上,天地香、鲜花、花圈等数字祭扫用品一应俱全,许多项目只要点击就会弹出页面诱导充值。鞭炮8元、“清明尊享礼包”199.9元,纪念馆想要升级为“豪华馆”还要收费398元。为刺激用户充值,一些祭扫平台设置“香火排行榜”“孝子排行榜”,购买数字祭拜品越多,榜单排名越高。
记者还发现,“心纪奠”平台通过消费抽成鼓励发展“下线”牟利。平台设计了复杂的“供品和套餐”,明确规定“每成功邀请一名一级成员,即可获得一级成员创建纪念馆真实消费额30%佣金;如果一级成员再邀请二级成员,则可获得二级成员纪念馆真实消费额10%佣金。”此外,成为“合作商”还可以享受额外的消费佣金。
部分平台存在祭奠人个人信息泄露风险。记者3月16日通过手机号码在一个名为“祭拜网”的平台进行了注册,第二天便有人自称网站工作人员,主动添加记者微信号向记者推销家谱,“200元一个姓氏”。
此外,部分平台的受祭人管理工作也有漏洞。为增加流量,部分平台擅自将著名烈士的个人纪念馆列入平台的“名人馆”中设祭。在名为“族谱录纪念网”的平台上,与多名烈士共同受祭人员列表中竟有“和珅”混杂其中。
多层次探索优化治理 为网络祭扫立规划线
近日,天津市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津心办”最新上线了清明专区,开辟了便捷的网络祭扫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够献上一束鲜花,留下一段寄语,既有仪式感又低碳环保地开展祭扫。
天津市社会学学会会长张宝义认为,“互联网+祭扫”有助于推广厚养薄葬、绿色低碳、文明祭拜的清明新气象,有利于破除陈规陋习,其发展适应了推进移风易俗的要求。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表示,当前多部门都已对网络平台服务协议、技术标准、安全责任进行了立法规范,网络祭扫平台同样有遵守义务。他建议,主管部门在加大审查监管力度的同时,可以依法探索打通与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机制衔接等方面合作的路径,在帮助平台提高审核能力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监管效能。
据了解,我国现行殡葬管理规范性文件是《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2018年9月,民政部网站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聚焦传统殡葬行业,鼓励开展网络祭扫等追思活动,但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范。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互联网信息与用户行为研究中心主任陈旭辉认为,有关部门除做好网络祭扫平台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动态巡查外,还应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网络祭扫行业规范,为行业企业发展划出“红线”。
“网络祭扫是一种清明新习俗新风尚,需要各方共同探索设定其规范系统。”张宝义认为,民政主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一道,通过法治手段,重点发展管理规范、绿色文明的公益性网络祭扫平台,树立行业标杆,在满足社会需求基础上,为全行业健康发展立规赋能。
(黄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