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法治为民办实事”新闻发布会。
宁夏市场监管厅副厅长在发布会上介绍,宁夏市场监管厅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多措并举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为失信市场主体打开救济渠道,引导市场主体珍爱信用、加快发展,着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切实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了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能力。
针对市场内主体信用修复程序不完备、公示期限较长、部门间缺乏协调等问题,宁夏及时研究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工作规程(试行)》,明确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等多项信用修复措施,统一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文书格式,全面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提高修复效率,形成了“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闭环机制和放管结合、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今年以来,宁夏依法依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3722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16户企业、1276条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了信用修复,鼓励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增强发展信心。
同时,宁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等规定,依法依规将1.17万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5户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1502条行政处罚信息。以上失信市场主体不仅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评先选优、筹资融资等方面受到惩戒或影响,而且因为存在失信行为,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被列入信用风险高的C、D类企业,在执法部门双随机监管中也将会被多频次抽查,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作用更加凸显,有效提高了市场监管的公平性和针对性。
今年7月,宁夏市场监管厅出台了贯彻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15条措施,将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列为重要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增加线上修复功能,开启“线下+线上”双向受理模式,对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3个月即不再公示,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不予公示处罚信息。
对已补报年报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1971户企业,主动提醒企业尽快申请移出,不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示中,对未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公示信息不真实的34家企业,采取约谈整改,不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接信用宁夏平台,对市场监管部门以外的行政部门4908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完成了协同修复。(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摄影 马文静 刘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