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结束,辉县市城区车辆违停处罚全部移交城管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2022-10-17 15:55
2022-10-1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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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永乐 通讯员 郭冬青

10月11日,记者从辉县市召开的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半年多的过渡期,即日起辉县市城市区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将从公安交管部门全部移交到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据了解,今年4月1日,按照新乡市委、市政府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辉县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移交辉县市市城管部门,但为了确保平稳移交,交管部门一直配合城管部门联合执法。经过半年多的人员调配及管理系统建设,现各项执法交接工作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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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权限正式移交城管后,辉县市城市违停执法范围为北至三原线,西至刘店河,南至长城大道,东至孟电工业大道。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百元罚款,驾驶证不扣分。

其中,以下9种情况会被贴告知单:一是泊位内压线停放;二是泊位内成角度停放;三是泊位内未按导向箭头停放、逆向停放;四是不在泊位内停放;五是两个泊位中间停放;六是人行道停放未在车位内;七是人行道停放压占盲道;八是黄线停放(无禁停标识);九是禁停路段停车。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处罚款的数额。

违法停车被贴单了,可以持违法停车告知单、身份证及行车证复印件到辉县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违停管理大队处理,地址在共城大道西段路北(税务局对过)。10月15日后,也可以微信关注“辉县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点击“违停处理”、“绑定车牌”,输入车牌号点击查询处理即可。

为方便市民咨询、举报,辉县市城市管理局还开设了热线电话:0373—6275110,市民所有相关问题的疑问都可以打电话咨询。

辉县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表示,为确保此项工作“接得住、干得好”,规范城市静态交通环境,辉县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全市路内泊位进行摸排,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做到停车泊位“应划尽划”,最大限度地为市民群众提供停车泊位;坚决取缔非法停车场,增加合法停车区域;利用边角用地,合理增设停车场。同时,对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的“僵尸车”、占用城市绿地、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的违停车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还路于民、还绿于民、还安于民。

(王永乐)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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