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甘肃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投资签约仪式在兰州举行。甘肃省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程晓波,甘肃省政府秘书长李志勋出席活动;甘肃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智军介绍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有关情况。
甘肃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在规模设计上,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同股同权、同步出资”原则,向市县以及社会资本募集20亿元以上。在投资模式上,采取“母基金+子基金”的形式投资运作,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在投资方向上,围绕强县域,聚焦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突出政策性投资取向,重点支持县域特色产业、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新型服务业、信息产业等。在激励机制上,采取适当提高“母基金”出资比例、降低门槛收益率、让渡政府投资收益等方式,进一步调动各方积极性,吸引市县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到乡村振兴事业。
乡村振兴,产业为基,项目为王。甘肃省财政厅与张掖市、金昌市、陇南市、平凉市、庆阳市以及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分别签订了“子基金”合作协议。
本次成功签约,标志着甘肃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正式进入实质性投资运作阶段。下一步,对其他已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将继续加强对接指导,及早熟化完善,争取尽快达成合作意向,形成实质性投资。同时,还将继续挖掘优质项目,推陈出新,进一步释放乡村发展新动能,把设计层面的精致“盆景”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的真实“风景”。
甘肃省政府要求,甘肃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管委会要加强管理,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地政府要抓住机遇,全力推动项目实施。鼓励金融机构、省属企业、社会资本方参与基金运作,为甘肃省乡村振兴带来更多“源头活水”,为甘肃县域经济发展添砖加瓦、献计出力。
据了解,甘肃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部分中央在各单位负责同志,部分省属企业和省内金融机构代表应邀出席签约仪式。
(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