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陶正茂向媒体介绍了该意见的有关情况。
“标准地”是权属清晰、完成区域评估并实现项目开工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并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2021年,甘肃省兰州新区、金昌经开区、玉门市已开展“标准地”先行改革试点。自试点开始后,三地出让“标准地”28宗3365亩,相关项目均已实现“拿地即开工”。
陶正茂表示,甘肃省“标准地”改革在政策制定和工作措施方面都有创新点。甘肃省将其作为推进信用承诺制改革、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并重视“技术+”建设,迭代升级在线平台3.0版本,加载建设“标准地超市”模块,方便监管部门实时监管,建立了“标准地”全生命周期档案。
据了解,“标准地”改革是甘肃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针对企业投资工业项目进行改革,并在甘肃省兰州新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省级以上园区及工业主导型县(市、区)按照“一县一区”重点打造的工业园区内推行。
(摄影:张文丽)
(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