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来源: 经济日报
2022-03-18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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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一直以来,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坚定决心。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表示,浙江正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性抓手,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设,寻找更具普遍意义的“共富经验”。

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部署

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既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浙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一份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的历史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向着更长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并提出重大举措。

“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说。

2021年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局起步之年。这一年,浙江省人均GDP达到11.3万元,人均GDP、城乡居民收入分别21年、37年居全国各省份第一位。同时,浙江的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远低于全国,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浙江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是有基础和优势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浙江是城乡区域发展最均衡、民众最富裕、社会活力最强、社会秩序最优的省份之一,特别是当地具有浓厚的改革创新意识,“最多跑一次”等多项改革、“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等都诞生于此,这些将有助于探索总结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制度模式。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司长哈增友表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战略部署,目的是逐步建立先富带后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与评估体系,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局

2月7日,农历新年上班第一天,浙江省委召开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会议指出,2021年以来,浙江坚决扛起探路者责任,边学、边谋、边干,立柱架梁、夯基垒台,初步构建了目标体系与工作体系,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推出了一批社会认可的共富理念,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向上向好,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局。

一直以来,“二元结构”如同一座丘壑横亘在城乡之间,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挥之不去的痛点。在浙江,东部沿海与西部山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一度泾渭分明,成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

山有所呼,海有所应,山海互为支撑。近年来,浙江着眼于山区与沿海优势共同发挥、造血与输血功能共同增进,推动建设了一批山海协作产业园、“飞地”园区、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等共建平台,越来越多的共建共享,成为浙江率先探索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生动实践。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说,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是中央赋予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四大战略定位”之一,也是当前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点任务。从2021年7月开始,浙江就启动《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起草工作,目标是推动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聚焦这一目标,我们还提出了量化目标,核心指标就是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至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万元至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谢晓波表示,将聚焦“扩中”“提低”的难点堵点,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找准切入口、突破口,制定重点领域专项政策与重点群体激励方案,构建“共性+个性”的政策工具箱,让共同富裕真正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图景。

事实上,浙江在城乡统筹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探索正逐步转化为当地百姓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成绩有目共睹,浙江却从未止步。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使命面前,浙江全省干部群众正以更新视角、更高站位谋划更大突破,努力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先行探路。

先行探路作好示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靠共同奋斗,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对浙江在经济高质量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将迎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周年的关键节点,这也是检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的关键节点。”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孟刚说,浙江今年在推进示范区建设上将主要聚焦三项任务,即全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探索一批共富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谋划一批重大改革方案。

据介绍,在打造标志性成果方面,浙江将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动员全社会力量,围绕四大战略定位,巩固优势擦亮金名片,放大优势打造金名片,创造优势培育新的金名片;在探索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方面,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等领域率先探索突破,推动发展型制度政策加快向共富型跃升转变;在谋划重大改革方案方面,将聚焦破解共同富裕普遍性难题新题,研究谋划共富型大社保体系、财税政策体系、强村富民集成改革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方案。

哈增友表示,下一步,浙江在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有效路径方面仍有较大探索空间。“比如,如何正确处理好稳定扩大就业与技术进步的关系,有效破解用地不足、资源约束等矛盾,形成先富帮后富、建立有效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长效机制等,浙江有迫切需要也有条件进一步探索创新。”

路虽远,行则必至。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浙江目前已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全省上下吹响集结号,按照“每年有新突破、5年有大进展、15年基本建成”的目标压茬推进,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先行探索作好示范。(经济日报记者 顾 阳)

【责任编辑:吕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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