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消费”大有潜力可以释放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2-01-30 15:05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2022年春节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的第三个春节。2021年,无论是中国的消费数据,还是整体经济数据,绝对水平都已经超过了疫前水平。从具体消费数据看,2021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了44.1万亿人民币,较2020年增长了12.5%,并显著超过2019年水平。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中,中国对疫情的有效控制,使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表现抢眼。但是,目前中国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受到疫情影响,2022年春节依然是一个“非常态化”的春节。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消费是其中极为重要一环。根据2021年第四季度数据,最终消费支出对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达到了85.3%,全年累计值也高达65.4%。消费增长已经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节日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看作“重中之重”。

促“节日消费”政府部门和商家齐心协力

春节假期前夕,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后简称《通知》),《通知》共分为十点,涉及餐饮、网购、乡村消费、冰雪消费等方面。政府部门促“节日消费”的同时,商家也应从当前的情势下进一步挖掘商机,结合自身情况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第一,在有效调控疫情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释放经济活力,需要基层部门在疫情防控和刺激消费之间寻找一个最优解。这就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将防疫政策做细、做精。新冠疫情终会结束,但因“一刀切”防疫政策而受损的商家快速恢复元气并不容易。作为商家,则应对到店人员严格“扫码”,如出现与新冠感染者相关联的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最大限度降低疫情扩大风险。

第二,针对疫情环境下的消费特点,政府部门可对商家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范围进行有效引导,商家则应积极求变。“面对面”是消费的重要实现形式。在疫情反复的背景之下,非“面对面”消费,例如网上经济、平台经济等已经显示出明显优势。对此,地方政府部门可进一步了解商家情况,一是对有接入线上平台意愿但无门的企业予以指导;二是可以通过所掌握的本区域商家的经营数据,在经营模式方面对商家提供有益的建议。作为商家,一是积极接入网上经济,二是积极调整经营范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适当加大不受疫情影响甚至会有所增加的商品比重,如室内用品等。对于旅游服务相关企业,可适当加大城市周边游的投入。

第三,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商家在供给端和收入端配合发力,为“消费”创造良好条件。消费问题不仅仅是“消费”本身的问题。保证供给,需要政府部门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减少对企业和商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商家则要意识到“新冠疫情”的暴发地点和暴发时间具有一定随机性,应做到未雨绸缪,不心存侥幸,积极备货,打出提前量。商家也可借“节日消费”机会,积极进行促销活动,既可把握难得商机,也可获得广告效应。相关政府部门除根据自身情况联合企业发放“消费券”等,也可着重对低收入人群发放节日补贴和补助。收入相对较低的群众,具有相对较高的收入边际消费倾向,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

“节日消费”仍有可释放潜力

2022年春节并不是第一个“非常态”春节。在经历了2020年和2021年春节后,政府部门、企业商家和消费者都已具备了一定的在疫情下进行社会管理、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的经验。在疫情防控、生产经营模式和消费模式方面,都较从前更加成熟。中国经济虽然面临一定下行压力,但整体依然稳中向好。全球国家中,中国的经济恢复依然表现抢眼。虽然当前中国经济依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但新冠疫情迟早会结束。相信疫情的“寒冬”终将过去,受疫情冲击相对严重的“服务消费”将会明显地迎头赶上,春节之后的“节日消费”也同样值得期待。相信2022年春节的“节日消费”将会出现明显的同比增长。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 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 周学智)

【责任编辑:王晗】

为你推荐

换一批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