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1-12-2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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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27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将纳入法治化管理。

据介绍,《条例》于今年6月25日经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9月29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三十六条,对管理职责、规划管理、开发建设、登记使用、服务保障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第二十二条对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山体、广场、学校操场、城市绿地等地下空间进行了特色性规定。

“总结贵阳贵安山体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经验成果,结合我市大数据、精密制造等产业发展的需要,我们作出了如下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划要求,可以开发利用的山体地下空间,都应当纳入规划、制定计划,确定开发利用的优先方向,发展有特殊环境要求的数据中心、精密制造、物资存储等重要产业,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布局,提出产业导向,选择项目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开发利用。”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寿宇在发布会上介绍到。

近年来,随着贵阳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空间容量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加之该市所处的地形地貌和四面环山的空间架构,城市拓展严重受限,建设用地严重不足。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华忠表示,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好地下空间,已成为贵阳市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立法来规范、管理、加强和保障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地下空间利用工作的部署,推动贵阳现代化城市建设,为贵阳市实施“强省会”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奠定坚实的基础。

“《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将我市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正式纳入了法治化的管理,必将有力推动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和集约利用,使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能够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他补充说到。(中国日报贵州记者站)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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