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印发《关于高起点推进雄安新区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高起点推进雄安新区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把雄安新区打造成全国节水样板,保障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

水利部印发《关于高起点推进雄安新区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12-1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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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12月17日电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高起点推进雄安新区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把雄安新区打造成全国节水样板,保障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通过认真对表对标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和总体规划,立足华北地下水超采地区水资源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目标和节水技术工艺发展,统筹谋划节水任务措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雄安新区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做出贡献。

《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雄安新区要有效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人的发展要求,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强度,全面实行节水管理制度,创新节水激励约束机制,同步建设各项节水设施,形成节约用水整体布局。到2035年,各项节水指标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4.5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8以上,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5亿立方米(不含白洋淀生态用水),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建成全国节水样板。

《指导意见》部署了全面落实节水管理制度、创新节水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开展节水基础建设、实施城镇节水降损、实施工业节水减排、实施农业节水增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26项工作任务。《指导意见》提出了科学合理、示范引领的节水指标体系,明确了综合指标、各行业指标、管理指标、公众节水意识和满意度等4个方面26条节水指标,指导雄安新区高起点推进节水工作。

【责任编辑:王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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