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疫情相关情况

银川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疫情相关情况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11-0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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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银川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40号公告,通报银川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11月2日,银川市对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例行核酸检测时检出2例阳性,经复核结果仍为阳性。立即转入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定点医院)隔离诊疗,入院后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王某霖,居住在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半岛小区,10月18日已在小区封控管理,10月31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1月2日转入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定点医院)隔离诊疗。

病例2:王某荣,居住在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半岛小区,10月18日已在小区封控管理,10月31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1月2日转入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定点医院)隔离诊疗。

银川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广大市民,在此期间与上述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立即拨打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电话(附后),不要外出,等待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流调和核酸采样,主动配合社区(村)做好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同时,请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坚持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银川市关于分步有序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温馨提示

自10月17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银川市部分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已达隔离时限,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突发疫情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和防控区域管控措施解除标准和流程》(宁疫指发〔2021〕27号),需在风险评估后解除隔离措施。目前,银川市市辖三区及贺兰县德胜商住区、永宁县望远镇辖区正在开展第三轮大范围核酸检测,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凡是在上述地区已达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时间的,统一在11月4日第三轮大范围核酸检测结束后分步有序办理解除隔离手续。

银川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示,市民群众解除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还需配合落实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原则上2周内不离开本市,确需离开的要向所在社区履行报备手续。

宁夏银川一确诊病例故意隐瞒个人行为和密接人员情况 已涉嫌违法

11月2日,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一确诊病例故意隐瞒个人行为和密接人员情况,已涉嫌违法,警方将对其违法行为进一步查证后依法处理。

警情通报:

牛某某,男,42岁,系10月29日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在流调溯源工作中,故意隐瞒个人行为和密接人员情况,严重影响流调溯源工作。经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反复工作,方讲清事实,相关信息已推送疫情防控部门。其行为不仅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且已涉嫌违法。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局将对其违法行为进一步查证后依法处理。

(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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