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卫健委发布通知,疫情期规范有序为各类人群提供日常诊疗服务(附涉疫人员就医流程及定点保障医院名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规范有序为各类人群提供日常诊疗服务,11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工作发布通知。

宁夏卫健委发布通知,疫情期规范有序为各类人群提供日常诊疗服务(附涉疫人员就医流程及定点保障医院名单)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11-02 14:45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规范有序为各类人群提供日常诊疗服务,11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工作发布通知。

一、闭环做好隔离点人员的医疗保障

发生疫情的地方,要选择综合医院的独立院区或相对独立的医疗机构,为隔离点人员按流程提供医疗服务(见附件1)。银川市隔离点人员就诊,确定自治区人民医院为定点保障医院,确保隔离点人员就诊需求。隔离点人员就诊时,要有专人陪同专车接送,诊疗结束可以返回隔离点的,闭环原途返回;需要住院治疗的,在定点保障医院专用区域(红区)进行救治。运送患者的救护车和陪同人员必须完成患者交接后方可返回,不得将患者留在医疗机构自行返回。

二、全力满足封控管控区域和健康码“黄码”人员就诊需求

封控管控区域人员和健康码“黄码”人员就医,必须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流程(见附件)。在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要科学合理设置普通患者就诊区域(绿区)、封控管控区域和健康码“黄码”人员就诊专用区域(黄区),方便不同人群分区就诊,避免交叉感染。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全程做好防护。医疗机构应当提前了解患者患病情况,足量配备相关药品,保障患者医疗需求。

三、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患者医疗需求

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就诊时,各医疗机构要及时提供诊疗服务,保障孕产妇就诊需求;银川市隔离点孕产妇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定点救治;封控管控区域和健康码“黄码”孕产妇在符合要求的定点医院进行救治(见附件2)。各定点医院要按照不同人群设置专用区域,确保孕产妇及时规范就诊。老年人就诊时,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志愿者和导诊力量,协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于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患者,要安排志愿者提供诊疗帮助。要切实保障肿瘤、血液透析患者及儿童等群体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的优势,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

四、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必须同时查验所有就诊患者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测量体温,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预检分诊发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专人指引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人员交接管理和登记。加强预检分诊人员个人防护,配齐配强预检分诊人员,严禁安保人员替代医务人员进行预检分诊。医疗机构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要特别关注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做好流行病学问诊,患者基本信息登记和报告。

五、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和管理

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严格依据《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进行设置、运行和管理,针对此次疫情特点抓紧落实发热门诊改造和建设,完善发热门诊功能和设施设备配备。要确保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患者,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和普通发热患者均要在发热门诊就诊筛查。诊所、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不得进行常规诊治,要在做好患者流行病学问诊和相关信息登记基础上及时报告,并尽快通过120救护车转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转诊过程中严格闭环管理。

附件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涉疫人员就医流程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宁夏对涉疫人员就医实行“红黄绿”三色管理。

一、涉疫人员就医组织

(一)疫情发生地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涉疫人员就医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负责确定定点保障医院、统筹调度救护车辆、组织患者闭环转运等工作。

(二)集中隔离场所驻点保障医务人员和封控管控区域社区“四包一”工作组负责,及时向驻点保障工作组或封控管控区域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涉疫人员就医需求。

(三)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负责,根据驻隔离点保障工作组、社区居委会、定点医院上报的转运需求,统筹调配救护车辆进行分类转运。

二、集中隔离场所(红区人员)就医流程

(一)报告评估。红区人员健康出现异常后,报告驻点保障医务人员,由驻点保障医务人员进行初步评估。对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和需紧急就医人员,及时报驻点保障工作组,驻点保障工作组报告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

(二)闭环转运。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调度负压救护车,将对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和需紧急就医人员,闭环转运至红区人员定点保障医院专用区域(红区)。

(三)规范诊疗。定点保障医院专用区域(红区)接诊后,对患者进行核酸、血常规检测和肺部CT检查,判断是否感染新冠病毒。

(四)诊后分流。对检测结果阳性人员由定点保障医院通知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调配负压救护车转运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诊疗。新冠肺炎疑似病例也用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市级定点保障医院集中救治。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需住院治疗的,由定点保障医院在专用区域(红区)内进行闭环诊疗;不需住院治疗的,由定点保障医院通知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调配负压救护车规范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三、封控管控区域人员和健康码“黄码”人员(黄区人员)就医流程

(一)封控管控区域人员。

1.报告评估。黄区人员健康出现异常后,向社区“四包一”工作组报告。社区“四包一”工作组对24小时内核酸结果阴性人员,及时报所在社区居委会,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

2.闭环转运。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统筹调度救护车辆将需就医人员闭环转运至定点保障医院黄区人员就医专用区域(黄区)。

3.接诊分流。定点保障医院专用区域(黄区)接诊后,对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转医院发热门诊规范诊疗。对非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和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人员,需住院治疗的,由定点保障医院在专用区域(黄区)进行闭环诊疗;不需住院治疗的,由定点保障医院通知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调配救护车规范闭环转运至封控管控区域。

(二)封控管控区域外健康码“黄码”人员。健康出现异常后,自行前往定点保障医院黄区人员专用区域(黄区)就医。接诊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由接诊医疗机构按常规诊疗流程诊疗。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转医院发热门诊规范诊疗。

四、其他未管控人员(绿区人员)就医流程

正常前往医疗机构就医。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在发热门诊就诊,由接诊医疗机构留观进行核酸、血常规检测和肺部CT检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在接诊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对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由接诊医疗机构通知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调配负压救护车转运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诊疗。

发生疫情的县(市、区)涉疫人员就医流程参照本就医流程,结合实际执行。

附件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银川市封控管控区域及健康码“黄码”孕产妇就诊定点保障医院名单

兴庆区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高洋           15121900882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苏迎秋                  18395183953

金凤区

自治区人民医院 樊杨               13895319858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阅海分院 雷凌瑞            8881454

西夏区

自治区人民医院西夏分院 樊杨        13895319858

自治区中医医院   何惠玲                  13519298808

贺兰县

贺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邢爱红 15009675777

灵武市

灵武市人民医院 张文华               18995009229

(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