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做细文化遗产保护监督
联合会商促整改
本报讯(记者 蔡怡琳 通讯员 洪春丽)鼓浪屿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地,拥有众多代表性历史建筑及宅院、历史道路、代表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迹。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专门制定出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专项监督方案,细化分解为8个方面36项重点内容,将任务细化到相关部门,持续推动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与此同时,厦门市纪委监委与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问题会商等机制,通过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自信息共享、问题会商机制建立以来,市纪委监委已参加联合会商3次,移交问题清单,指出整改核心要素尚未有效利用等5个方面14个问题。
10月12日,思明区鼓浪屿街道纪工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黄诗波一进办公室,就在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上登记最新进度。每隔一段时间,黄诗波就会开展环岛巡查,重点了解职能部门对热门景点流动占道经营等问题的监管、整改情况。
为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委还专门抽调人员组建专班,以“四不两直”方式实地督查12批次,到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核心要素53处进行逐一查访,访谈工作人员、商家、导游、游客100多名,在实地走访了解中及时发现有关职能部门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工作不实不细等问题。
“针对今年以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整理成表格每月通报相关部门并及时跟进整改,已下发相关督办单4份。”作为市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充分发挥贴近监督对象优势,除了每月通报,纪工委还通过列席会议、现场督查、重点抽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对涉及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开展常态化监督,着力纠治在贯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决策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蔡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