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消息:9月26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把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定时期内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大以工代赈支持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安排老区以工代赈中央投资占全省比重不低于50%。(省乡村振兴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二)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在老区优先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整县打造美丽生态宜居乡村示范县和美丽乡村示范带。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危房改造,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供水、建设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支持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推进创建数字乡村试点。支持建设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促进城乡绿化融合发展。开展脱贫劳动者定向招工,加大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培训力度,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上浮20%。加强优秀农业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完善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落实符合条件的“三红”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省委组织部、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到2025年,支持老区新建高标准农田226万亩,推进地方特色优质专用粮食生产,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重点促进茶叶、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油茶、高山蔬菜、畜禽、水产等特色高效种养业,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每年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00个以上。推进“六安茶谷”“江淮果岭”“西山药库”等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蔬菜标准园、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建设一批种质资源库。继续支持农村电商、快递进村项目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配合)
(四)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支持老区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推进六安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安庆化工新材料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打造若干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石油化工、农产品深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依托开发园区打造产业承接平台,深入开展“双招双引”,积极承接特色优势产业转移。(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森林康养、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知名品牌。支持加快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特色旅游,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的标准安排旅游专项资金,在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名县、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推动老区争创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长三角高品质红色旅游示范基地。组织新闻单位加大对老区红色旅游的宣传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三、全面提升创新能力
(六)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老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共建大别山中医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推动创建一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加快氢能和燃料电池、先进高分子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在老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园区建设省级高新区。支持在高速铁路和公路沿线设立科创产业园。支持围绕重点优势领域布局创建若干“一室一中心”,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一批高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
(七)激发企业人才创新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支持老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实施新阶段高质量发展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优先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老区创新创业。优先布局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星创天地和众创空间,在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省科技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八)完善综合运输网络。深入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设工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高速铁路通达80%的县、高速公路通达所有县城。加快推进京港、沿江、合肥至安康等高铁安徽段以及六安至安庆、合肥至新桥机场至六安等城际铁路建设,加大货运铁路、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改造升级力度。加快实施沪武高速无为至岳西段、太湖至蕲春高速、宣商高速合肥至霍山至皖豫界段、德上高速合肥至枞阳段、天天高速无为至安庆段及安庆至潜山段、安庆海口长江大桥等项目,加密老区高速公路网。优化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便捷连接重点城镇和重点红色文化纪念地。加快G312、S330等国省道干线改造升级。推进安庆机场改扩建,规划建设金寨运输机场和一批通用机场。加快长江、淮河干流以及皖河、丰乐河航道整治和临淮岗复线船闸建设,推进皖河新港、安庆港长风作业区二期建设,打造安庆江海联运枢纽,提升区域航运通江达海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配合)
(九)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实施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寿县九里保庄圩等工程,启动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推进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长江安庆河段整治。加快实施大沙河、杭埠河、淠河、史河等重要支流治理工程,持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涝区排涝能力提升、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实施引江济淮工程,推进临淮岗枢纽综合利用、淠史杭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等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对脱贫地区列入国家和省级投资计划的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比例提高10%以上。(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十)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建设并举,有力有序推进老区风电和光伏发展。建成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桐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岳西、霍山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调度方式,充分发挥抽水蓄能电站“削峰填谷”作用。支持潜山、太湖、宿松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规划。加强骨干电网、城乡配电网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金安—叶集—金寨联络线、桐城—枞阳支线、金安—霍邱—颍上支线、姚李—周集支线、六安—舒城—庐江等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供应网架。(省能源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配合)
(十一)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支持老区通信网络建设,推动5G网络向乡镇、农村区域延伸覆盖,消除4G网络、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盲点。推动重点领域建立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大窄带物联网基站部署力度。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农业、数字水利、数字林业发展,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大数据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北斗系统应用。推动互联网企业在老区发展运营中心、呼叫中心等业务。(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
(十二)打造现代化中心城市。支持六安市打造大别山区域性中心城市、安庆市打造长三角区域重点城市和皖西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内涝治理等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保护,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市建设国家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进六安、安庆市加快“城市大脑”建设,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资源局、省委网信办配合)
(十三)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支持老区有条件的市县实施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工程,加快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依法开展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创建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加快建设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高质量建设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六、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十四)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支持老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统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对象覆盖面。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普惠型和互助性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健康养老、康体养生等服务设施,打造一批重点面向长三角的健康医疗服务、养生养老基地。推动建设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城乡社区托育机构全覆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积极争取中央奖补资金支持老区学校建设,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布局。加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实现“国培计划”全覆盖。支持省内高校选址老区设立分校或联合办学。鼓励“双一流”建设高校、地方高水平高职学校与老区开展合作共建,支持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安庆技师学院等高职学校、技工院校建设,支持金寨职业技术学校与六安技师学院整合申报全日制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优质高职院校对口帮扶老区中职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继续面向老区实施相关专项招生计划。(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十六)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倾斜政策,逐步提高老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老区布局建设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加强市、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科)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支持建设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提升市级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支持5—10所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争创三级医院。积极推动省内外高水平医院与老区重点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共建医联体,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和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建设一批省级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支持六安市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配合)
(十七)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根据老区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科学规划建设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普遍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一步缩小公共文化服务差距。持续推动安庆市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推进“安徽寿县芍陂(安丰塘)及灌区农业系统”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加强广播电视无线数字覆盖体系建设,提高无线广播电视服务质量。支持举办省市县三级联赛系列赛事,鼓励承办全国性、区域性文化交流和体育赛事活动,推进建设一批体育公园。(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配合)
(十八)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支持老区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统筹使用国家和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抚事业单位等专项资金,加大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修缮力度。核定公布老区革命文物名录,命名一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组织申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抗战纪念设施、遗址。深入挖掘老区红色文化资源和革命历史故事,支持打造一批反映革命老区精神的文艺作品。挖掘、保护、整理、使用好老区红色地名资源。支持开展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红色基因库建设试点工作。推进革命传统进学校、进课程、进教材,在干部培训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广电局、省文物局配合)
七、促进绿色转型发展
(十九)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相得益彰。大力推进长江、淮河生态廊道和皖西大别山区生态屏障建设,实施大别山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到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40万亩以上。支持六安市建设林长制改革特色功能区,优先支持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并与相关政策相衔接,加快提升林业碳汇交易的实效性和系统性。复制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地表水断面和空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支持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加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力度,建设大别山动植物资源基因库。支持分类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探索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依法依规通过租赁、置换、合作等方式规范流转集体林地。(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动工矿资源综合利用。科学有序开发霍邱铁矿资源,延伸拓展产业链,推进资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推动老区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加强工矿遗产、“三线”遗址等保护利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厂矿旧址、遗址申报国家工业遗产,打造一批集城市记忆、知识传播、创意文化、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生活秀带”。(省自然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高水平开放合作
(二十一)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加强与沪苏浙对标对接、合作共进,推动城市合作共建,支持建设一批省际合作园区。协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城市间合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参与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促进贸易投资合作优化升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配合)
(二十二)推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加强与湖北、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协作互动,共建大别山绿色发展合作区。鼓励叶集、宿松等县(区)加强与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特色产业协同协作、红色资源开发共享、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支持六安市和桐城市深度融入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合六经济走廊。支持安庆市加强与合肥都市圈协调联动发展。推进老区与皖江城市带、皖北地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等区域协同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九、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二十三)加大财税支持。从2021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对老区10县(市、区)每年各补助2000万元,支持建立产业发展基金,撬动引入社会资本,支持老区高质量发展,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在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分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时,给予大别山革命老区倾斜支持。根据国家部署,探索开展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和奖惩激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规定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对其他地区整体向老区转移的企业,按原所在地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合肥海关配合)
(二十四)完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放老区县域分支机构贷款管理权限,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优化小微、“三农”担保增信服务,持续推进新型政银担业务。推动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老区的支持力度。支持老区在乡村振兴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推动省级股权投资基金设立老区分支机构或子基金,培育立足老区、服务老区的基金管理机构及团队。紧抓注册制改革机遇,推动更多企业上市挂牌、上市公司再融资。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孵化培育。实施老区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主体信用评级增进计划,引导省信用担保集团等担保机构加大业务倾斜力度,稳步扩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千方百计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国开行安徽省分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省信用担保集团配合)
(二十五)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保障老区建设用地规模合理需求。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用地,分类保障用地计划指标,确保有效投资用地需求。根据老区资源禀赋和实际复垦情况,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实现应保尽保。指导脱贫地区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支持重点城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经认定可用于占补平衡,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支持探索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建设用地指标向乡村发展倾斜,县域内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用于折抵乡村产业发展所需建设用地指标。(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配合)
十、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老区振兴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继续实施省级领导和省直单位帮扶原贫困县政策。探索经济强县与老区欠发达地区的结对帮扶、优势互补新路径。支持重点城市与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重点高校、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干部双向挂职。有计划地组织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干部到老区挂职。加强乡镇人民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指导老区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乡村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进一步支持金寨干部学院发展,打造特色培训品牌,增强影响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广泛凝聚正能量,宣传选树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老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配合)
(二十七)健全实施机制。老区相关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老区振兴发展的历史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整合财力和各类资源,推动老区加快振兴发展。省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强化对老区的统筹支持,根据国家部署研究制定支持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支持政策。强化绩效评估导向,健全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对重点城市和城市化地区侧重考核经济转型发展和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指标,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侧重考核生态服务功能和农产品供给能力等相关指标。省促进皖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修编,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及时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促进皖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