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国家再出手。
数日前,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严格要求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这也就意味着未成年人一般情况下每周最多玩3小时游戏。
《通知》下发后,腾讯、网易、米哈游、莉莉丝等超40家主流游戏厂商纷纷响应,表示将积极遵守规定,落实监管要求。
监管部门对游戏行业重拳出击,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大快人心。然而在一众拍手叫好的声音中,夹杂着不少网友的犀利发问,“既然游戏有防沉迷,短视频什么时候来一个防沉迷?”
近年来,短视频凭借“短时长、强冲击感、少脑力思考”的直观模式,迅速收获超大的用户基数,下到几岁的孩童,上到白发苍苍的老人都是短视屏app的忠实用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报告也显示,截至2021年6月,短视频用户规模已经达8.8亿人,首次超越了网购用户的8.12亿规模、游戏用户的5.09亿规模,成为名副其实的“国民级”应用。
在网游防沉迷迎来最严监管的当下,不禁让人问一句,短视频呢?
流量宝藏的内容之“困”
尽管互联网公司一再强调流量红利殆尽,但短视频平台却硬生生的从存量流量中抢夺份额,用户量一再突破新高。前述CNNIC报告显示,短视频用户规模为8.88亿,较2020年12月继续增长1440万,占网民整体的87.8%。
短视频不仅在用户体量上已经成为顶级应用,日均用户时长也遥遥领先。
QuestMobil报告显示,2021年二季度移动互联网用户的日均总时长为3655亿分钟,日均使用时长888亿分钟的短视频在总时长的占比已经达到24%(手机游戏占比仅为6%)。
这也意味着,对于一个手机用户来说,每天四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刷短视频,刷短视频的时间相当于玩游戏的四倍。
而在18岁以下的用户群体里,短视频的日均时长也居高不下,20.2%的时长(90亿分钟)贡献给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短视频俨然已成为网民“杀”时间的头号利器。
多年来,游戏与未成年人保护高度关联。国家新闻出版署高度重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自2019年印发《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来,持续对游戏公司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与之相对的是,任何人都能发布或观看内容的短视频平台,存在的内容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等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对于积极层面要鼓励、支持,对于负面影响,应该加大治理力度,采取有力手段整治和打击不良短视频平台,从源头杜绝不良短视频的乱象。”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针对短视频内容乱象,公开提醒短视频平台经营者更多关注社会价值。
当下不少短视频平台,虽然有青少年模式,但是也常被质疑“形同虚设”,并且对于用户实名认证没有过多要求,数亿用户生成的海量内容中,不乏出现不良内容的“擦边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公开表示,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已经出现了不少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例如内容低俗色情、模仿危险行为、网络沉迷等。从用户规模、使用时间、内容负面影响、时间沉迷等角度来看,这一问题的严重程度甚至超越了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不仅未成年人的防沉迷问题受到关注,许多成年人尤其是老年人的沉迷问题也同样在引起社会的重视。一些短视频内容中大肆宣扬健康焦虑、外貌焦虑等,击中当下中老年人的痛点,不良商家借机兜售三无产品、服务,”收割”了不少老年人的钱包。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副研究员谢雨锋接受采访时表示,老年人“触网”的积极作用不可否认,但各类短视频平台在“老年人防沉迷系统”的建设仍然存在空白。
算法监管亟待加强
短视频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算法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时代,算法推荐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内容分发领域。通过对内容的点击率、热度、用户兴趣等大数据综合计算,算法推荐可以做到对用户的精准推送,最终实现“想你所想”“看你爱看”。
“算法催生了新的经济模式,带来了社会整体效益的提升,有其独特的优势,但有利必有弊,近年来算法的作恶、算法道德、算法伦理问题已引起了广泛关注。”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在2021中国国际金融科技论坛上就算法问题表态。
百度CEO李彦宏也曾公开表态,现在的算法完全试图取悦用户,其实并不好。李彦宏以齐桓公的故事举例说,齐桓公理智时喜欢管仲,但大多数时间,齐桓公爱的是总会取悦他的佞臣,算法更应该去主动了解用户的高级目标,而不是追随用户本能的喜好。
专家指出,单纯追逐流量并不可取,目前各大平台应尽快建立合规、有效的算法伦理体系与机制,需要对算法应用进行综合性的系统治理,尤其需要关注算法对于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用户影响。
算法监管也逐步进入监管视野。近日,国家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不得操纵榜单、控制热搜;不得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并强调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这也有望成为首部针对算法治理的专项立法规范。此前,中宣部等五部门也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网络算法研究和引导,开展网络算法推荐综合治理,不给错误内容提供传播渠道。
“平台可能会主动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或者存在检索结果排序、控制热搜等干预信息呈现行为,实施自我优待、不正当竞争、影响网络舆论以及规避监管。”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撰文指出。
刘远举认为,平台算法应有所作为,应主动打破信息茧房,给用户推送不一样的观念、内容,这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解决“停不下来”或信息茧房的另一种方式是:算法可以存在,但应该变得更加透明。
此次《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算法推荐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运行机制等。
姚前指出,加强算法监管、以监管科技应对新型科技,既是顺应之策又是必然之举。算法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活动。加快升级防沉迷系统,让算法处于社会监管之下,正在成为社会的共识,也是视频、直播、游戏等网络平台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