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将在10月举行

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将在10月举行

来源:中国日报 2021-09-07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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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9月7日电(记者 程思)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中国职工技术协会与四川省总工会、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将于10月在四川成都举行。

这次大赛,通过职业技能竞赛的形式,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和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方面的积极作用,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引导广大产业工人勤于钻研技术,练就过硬本领,加快建设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本届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各省(区、市)成立相应的大赛组织机构。本届大赛设置钳工、焊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工业机器人操作调整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砌筑工等六个决赛工种。决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两部分组成,均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实施。各类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一线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10月14—20日将在四川成都举行决赛。

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对获得各工种决赛前5名的选手,按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相关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按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已经具有技师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得各工种决赛第6—20名的选手,可按照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经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相关晋升政策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为准。对获得前3名并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由选手所在省(区、市)总工会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照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其他各联合主办单位在评选表彰先进模范荣誉时,优先考虑本届大赛决赛优胜选手。

(程思)

【责任编辑: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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