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珠海横琴一角
管辖
根据横琴全岛客观现实情况,对合作区进行分区分类施策管理。
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和横琴口岸澳门管辖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适用澳门有关制度和规定,与其他区域物理围网隔离;
粤澳双方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区域采用电子围网监管和目录清单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施特殊政策。
定位
目标
到2035年,“一国两制”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全面彰显,合作区经济实力和科技竞争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高效运转,琴澳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目标基本实现。
部署
布局建设一批发展急需的科技基础设施,组织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高标准建设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院校的产学研示范基地。
大力发展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生物医药产业。加快构建特色芯片设计、测试和检测的微电子产业链。
着眼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生产基地和创新高地,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国特色的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
对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在合作区生产的中医药产品、食品及保健品,允许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或“澳门设计”标志。
研究简化澳门外用中成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上市审批流程,探索允许在内地已获上市许可的澳门中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生产,对澳门研制符合规定的新药实施优先审评审批。
支持发展毛坯钻石加工,打造世界级毛坯钻石、宝石交易中心。
高水平建设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支持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
建设中葡国际贸易中心和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推动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
充分发挥澳门对接葡语国家的窗口作用,支持合作区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
支持在合作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鼓励和支持境内外投资者在跨境创业投资及相关投资贸易中使用人民币。
降低澳资金融机构设立银行、保险机构准入门槛。支持在合作区开展跨境机动车保险、跨境商业医疗保险、信用证保险等业务。
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有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产业全部纳入政策范围。
对在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推动全面放开澳门机动车便利入出合作区。
允许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澳门注册的药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使用临床急需、澳门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大型医用设备除外)的医疗器械。
研究支持粤澳共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增强联合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
大幅降低并逐步取消合作区与澳门间的手机长途和跨境漫游费。
支持澳门轻轨延伸至合作区与珠海城市轨道线网联通,有序推进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铁路等项目规划建设。
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
在跨境融资领域,探索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
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在“管得住”前提下,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市场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澳门衔接、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
支持珠海、澳门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在确保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前提下,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