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法草案拟明确: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草案同时要求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医师法草案拟明确: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8-13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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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

中国日报8月13日电(记者 曹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日举行记者会。据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医师法草案将提请下周召开的常委会继续审议。草案进一步充实对医师的保障措施,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草案同时要求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如果医师对患者实施了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的,草案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曹音)

【责任编辑: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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