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体现 “最严格的监管”

生猪屠宰是连接养殖和消费的重要环节,把好生猪屠宰的质量安全关,有利于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

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体现 “最严格的监管”

来源:China Daily 2021-07-23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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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7月23日电 据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今日消息,最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表示,生猪屠宰是连接养殖和消费的重要环节,把好生猪屠宰的质量安全关,有利于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此次修订主要是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最严格的监管”要求,主要是在五大制度方面有所体现:

一是生猪进厂查验制度。严防未经检疫等问题的生猪进入屠宰厂,要求生猪屠宰厂依法查验生猪检疫证明等信息,如实记录生猪的来源、数量、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生猪来源可追溯。

二是屠宰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生猪屠宰厂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屠宰操作规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和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肉品品质检验应当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并如实记录检验结果,确保屠宰过程可控。

三是生猪产品的出厂记录制度。要求生猪屠宰场如实记录出厂生猪产品的名称、规格、检疫证明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生猪产品去向可查。

四是问题生猪产品的召回制度。对发现生产的生猪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等质量安全问题的,明确要求生猪屠宰厂及时履行报告、召回等义务,并对召回的生猪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确保问题产品不流入市场。

五是风险监测制度。这是一个预防性的制度。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生猪屠宰环节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根据风险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结合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分级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水平。

【责任编辑: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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